
绿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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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4-15 12:20: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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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 144# 的帖子
我只气那奸商而已,这里回贴倒不气,挺好玩的,看着别人要硬拗,用尽各种奇奇怪怪的理由和方法,明嘲暗讽的,确实有趣。
你只晓得D和A有专利注册?
十分郑重的建议你和小浪哥,不读书是不行的,品牌注册这种事是属於商业法律的范围,你们如果有律师朋友,不仿去请教一下,品牌有没有”专利注册”这种说法,要不然,你去公商局的网站查查,品牌注册需要用上”专利”两个字吗?你和小浪哥的回贴都很有文字艺术,因为”专利注册”和品牌”注册”,看起来很像,但在法律上意义完全不同,我要说你错了,LUCIANO也有”专利注册”,那接下来我就麻烦了,要说没有,你又要接着说明明就有。
我相信那两个品牌有很多专利注册,但那是属於技术发明,当然会有,但那和一国一行业只有一品牌没有什麽关系,事实上,有专利注册的烟斗品牌可能还有其它的,但我不会知道,在这个议题下,也没有必要知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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