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邦邦兄的有关烟草劲度的帖文,详细之极,言辞谦虚有礼。另外帖文的叙述,亦有不少正确观点(以在下的眼光和判断看来。因为“对”与“错”有时并非黑与白般明显,有的问题根本没有所谓的“对”、“错”,或者因每个人的价值观和尺度,以及通过实践累积的经验心得的差异而造成差异)。在下很是佩服。
然而,以小弟非常有限的心理学、逻辑学知识看来,似乎出现以下令小弟体味再三的论述:
* “如果微温先生一定认为烟草劲道是某人主观判定,那么烟草的尼古丁含量、焦油含量、烟气烟碱量应该也是个人主观判定?事实证明这些指标是可以精确量化的,每个经检的烟草都有备案,烟草劲道据此而定(经技术监督专业人士证明)。指标鉴定的前提是相同环境等量检品条件下进行,不存在烟草湿度不同的问题。”
-- 『尼古丁含量、焦油含量、烟气烟碱量』的确可以准确科学量化的指标,这点大家应该都没有什么异议的。但烟草『劲度』能够使用什么仪器准确衡定呢?『烟草劲度』和『尼古丁和烟气烟碱量』的性质有极大的差异,并非同一概念。此乃逻辑学和辩论技巧上的『偷换概念』。有关 HPH 制定的初衷以及 Mr. R.C.Hacker 对此量度准确性和客观性程度的再三说明,详情请参阅 Pipe Smoking -- a 21st Century Guide P.136 -139。
* “正如抽烟斗是个人行为,抽烟斗比赛是集体行为,是可以具体量化的。”
-- 抽烟斗比赛的确使用量化性的时间、烟草重量令结果产生可比性,然而,作为个人行为的抽烟斗,恐怕没有朋友(或者说绝大多数朋友都不会)每次记录每斗的时间和该斗的烟草重量。您也许借量化性的『抽烟斗比赛』概念偷换不可量化的『抽烟斗的个人行为』了,令大家有意无意的将两者性质等同起来。
* “有关裁缝的量衣尺寸和烟草劲度”
-- 裁缝量衣使用的尺寸,如『米』,能够精确定义至:氪86 在真空中说发射的橙色光波波长的1650763.73 倍。当然这只是理论上的数值。何况经验丰富的裁缝直接诉诸人身体上的尺寸,跳过『尺』这种中间工具与此『尺寸』的误差以及『烟草劲度』的误差似乎没有直接的逻辑关系。问题的重点并不在此,而是,『劲度』是如何定义的呢?一克烟草能够杀死 2836.524868 个于摄氏20度培养液中的味蕾细胞=劲度1吗?尺寸的误差亦能够量化(如:不超过1cm)、但『烟草劲度』由于主客观条件的差异造成评定者判定的误差并不可量化。这恐怕是另外一个『概念偷换』。
* “偏激的错误的立论写作水平再高、辞藻再美丽又能给大家带来什么呢?”
-- 『写作水平高、辞藻美丽』恐怕和『偏激的错误的立论写作』并无任何直接关系。从心理学的角度看,这种写法恐怕有意无意的成为心理学上的『心理暗示』。使一些村友下意识的将『写作水平高』运用『美丽辞藻』的村友意见默认为『偏激的错误的立论写作』。
……
以上问题,并非小弟钻牛角尖。坦白说:stein 兄的意见,亦相当客观全面,可以作为本问题的收笔结论了。在下觉得此前引导性手法的拙文,业已将我的观点通过提问题的方式表达清楚了,小弟也不打算发表任何跟帖,因为觉得问题已经很清楚、有结论了。相信每一位有主见、有一定体验的村友亦有自己的答案。但讨论仍在进行,小弟不甘新手朋友受一些客观上的具体语句误导,方出此下策,还望老邦邦兄和众村友理解。Nothing offensive.
最后回应此前帖文的最后一句话:
个人认为,最有效的体验烟草方法,是“上烟点火”。相信此观点不需投票了。
最个性化指能够最大限度的将『劲度』与『实际上每款烟在具体村友口中的表现』的误差减低到最低。正所谓如人饮水、冷暖自知。我的答案仍是“上烟点火”。
相信没有异议吧,这点大家心里都很清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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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贴子已经被LeslieNg于2002-11-29 23:21:23编辑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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