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山医烟侠 发表于 2011-1-25 00:02:45

大街人头涌涌,麻烦再献上一段吧
不然大家伙要去睡觉了

中山医烟侠 发表于 2011-1-25 00:05:30

只要你在15分钟内再献上五段,每段字数不少于100字,我保证自罚红牌。10天不发言。

小雅 发表于 2011-1-25 00:11:50

坐堂

取方块汉字些许
以观点做药引
加气愤两钱
用键盘搅之
待均匀后码成砖形
号称板砖
风干后
尽力朝面部拍之
病可除

小雅 发表于 2011-1-25 00:19:47

医生是习惯了动不动就“献身”还是乐于勇于“奉献”?
你是谁啊?我为什么要按你的要求去做?
村长该不乐意了,红牌是你想要就给的吗!?
你自觉面壁思过是你的事情,与我无关。
你拔我的舌头在先,怎么着也得割掉你的舌头才公平,对吧?

中山医烟侠 发表于 2011-1-25 00:21:49

既有才又有气啊。我无才,也无气。
    气愤从哪里来啊?真有那么多值得生气的事?
    我们心爱的地图和书籍、温暖的床铺和烤灯、醇和的烟草和亲切的斗,遥远、温暖而即将回归的家乡,哪一种不让我们感到丝丝慰藉?
    晚安,好人好梦

中山医烟侠 发表于 2011-1-25 00:26:41

别说割我舌头,割下来煮熟给你下酒也行,拿去喂你的狗狗也行。你想生嚼也行,咱们还要充分接触体味呢。
   年轻时,很可能是个长脸型的美女。睡梦中见,886

爱斗之蛆 发表于 2011-1-25 00:27:40

这样的争论越争越跑题,越争越无趣,希望各位保持开放、冷静,好歹都是一个村的,斗友相争,何异于文人相轻?

就这个贴而言,我支持烟侠,因为这贴对我有启发。

一个观点,未必全错也未必全对,何必如此执着?若要否定一个观点,无法不破。

[ 本帖最后由 爱斗之蛆 于 2011-1-26 12:59 编辑 ]

小雅 发表于 2011-1-25 00:29:53

呀~
医生咋变了!难道吃了阿司匹林?
午夜12点之前我许下的愿望是:
小雅和小pan做笼子里的一对小白鼠也没关系,不会闷
雅不要被那个坏医生拔舌头
希望天亮能长出一对兔耳朵出来......

中山医烟侠 发表于 2011-1-25 00:30:52

爱斗,我到了最后阶段,反而觉得有趣了。
想想,如果少了小雅等人,村里岂能如此有生气?
没有口水的滋润,如何建立起更深的感情?
只要不骂娘,咋整都行

中山医烟侠 发表于 2011-1-25 00:34:06

说不准你的岁数和成熟度刚好与我契合,不知和得来,而且可能还相见恨晚。
我也罔顾你的鄙视了。人总需要一点勇气和脸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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