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姨妈家的时候,就知道了大阿斗坊有两条狗和一只猫,一只前胸似被煤球击中的黑蹄白猫,猫没见到,老大说已失踪三天,可能被鞭炮吓跑以至迷路。
见到了两条狗,两条半人高的大狗。那只黑黑的、阴阴的、汹汹的杜宾犬把我吓坏,着高跟靴也跑得比兔子还快。
这条叫luck的金毛巡犬一声也不叫,围着我手舞足蹈(如果它分上下肢的话)。最后停顿在一个动作上,两只前爪紧紧地抱着我的大腿,对于这个动作我并不陌生,街头闹市总会碰到一两个受人教唆或指使的小叫花子,扑通~一声,在你的眼前一跪,两只胳膊赖皮地搂住你的大腿:小姐,行行好,赏个馍吃吧!问题严重的是,luck不仅抱得死死的,后腰还一挺一送地,大嘴哈着,舌头耷拉,呼哧呼哧直喘,似乎进入某种状态,表情异常地兴奋。之前,老大刚以主人的身份对我致完欢迎词,此时的脸色非常难看,大声呵斥并动手撵打luck。我曾养过一条叫“帅帅”的松师犬,在开始满街追逐小狗的时候,对它熟悉或看得上眼的MM也做过同样的动作,狗的爱憎比人强烈和明显多了,如果喜欢,它会采取最原始最直接的方式表达。
还好,不是追着咬我。我问:这狗是公的吧?老大说,是。接着很肯定地告诉我不要怕,已经做过手术了。我一边躲避一边笑:怕是不彻底没“做”干净吧?
于是,到老大给我预备的客房里脱下毛领绵羊小皮夹克,打开包换上牛仔裤和休闲毛衣,跟luck厮混一气,让它一次爱个够!很是为luck难过,它是一条多么英俊帅气的狗狗啊,体型健壮,线条优美,象古罗马之雕塑,堪称美男子。人类真是残忍,为了保持这种狗的血统,以阉割来剥夺它快乐的权利。
相处几天下来,发现luck真的是一条好狗,温和,聪明,善解人意,特别适合陪伴孩子和家人,友善得盗贼来了也会一路摇尾巴领着去寻保险箱里的钞票和珠宝。
第二天,hall上山,这luck整个一大众情人(把我的鼻子都气歪了),围着hall乱转,当然,保留了对我的那个特别动作。晚饭,它知道咱村来了新鲜人儿,蹲在hall的脚边,左手、右手,不停地出爪跟hall握手,等我们想起来捞汤煲中的牛肉吃时,才发现除了洋葱就是胡萝卜,肉都被hall添狗肚子里去了。
luck是陪伴老大时间最多,老大睡觉它也睡,老大做斗它陪着,不吵不闹。几天的时间,它一声也没叫过,hall不甘心,最后使出绝招,学了三声犬吠也没换来luck的一声汪汪。
见过一次老大做狗食后,我开始喂狗,嘴里哼哼着小调“我是公社饲养员~~”,熬肉汤,拎过一大袋子馒头,放平菜板,举起最大的切刀,把全身的重量都压了上去。老大见了说:甭那么费劲,掰吧掰吧就行了。我瞪圆眼睛:掰?哪掰得开呀!这馒头扔出去能打死人,可以被公安部列为凶器了。老大不信,拿过一个,咬牙也没掰开,奥~都冻了!于是,砰砰砰,我砍、我剁、我劈,十几个大馒头豆腐块状分两个大汤鼓,肉汤一淋,两条大狗窜上去,顷刻间一扫而光,你知道了什么叫狼吞虎咽。
那天,驾喜哥车下山,山麓蜿蜒,一路狂奔,幻想有只兔子撞车,拣起来别在腰间。买了一堆肉骨头,刚进栅栏门便遭两条大狗的围攻,两只手满满,掏不出手机,幸亏知道还有个后门,摆脱纠缠。晚饭luck撑得滚瓜溜圆,枕着骨头直打瞌睡,我走哪它跟哪儿,连去卫生间也在门口放哨。睡时我说看样子luck准备以身相许了。大家起哄,一夜情喽,老大把luck的睡垫拖我房间里,luck躺下,摆了个舒服的姿势。
我拿过睡衣,看了看luck,有点别扭,呵呵。脱掉毛衣,luck兴奋地看着我,蹲了起来,摇了两下尾巴,歪着脑袋看着我。。。我脱掉保暖裤,它瞪着眼睛,死盯着我。。。我旁若无人(狗?)地系上扣子,钻进鸭绒被。luck站了起来,来回走了两圈,然后在门口停住,看都不看我了。
它对我没兴趣了。唉~看样子无论啥时候,女人的衣服都不能脱得过早、脱得太快。
luck跟老大睡去,好没面子奥。躺在被窝里我百思不得其解,前一晚,luck跟hall怎么睡得好好滴呢?看hall刮得铁青的下巴,蓄起胡子来是个美髯公,恩,那家伙身上的毛一定比我多,或者因为他俩都有个外国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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