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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4-5-11 14:20: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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討論手工煙斗和機器煙斗的不同之前, 我覺得要先釐清"工具"和"機器"的定義.
使用工具的時候, 技能偏重在製做產品的過程; 使用機器的時候, 大部份的技能則是投注在該機器的操作上.
用白話一點的表達方式: 會使用銼刀砂紙車床電鑽(工具)的人不一定會做煙斗 ; 然而對於會操作copy fraser(機器)的人來說, 做煙斗應該不是一件很困難的事.
當然工具和機器的分別並不一定是100%的黑與白. 在煙斗的製做上, 車床就遊走於工具和機器的灰色地帶. 大部人把Freehand turning歸類為手工藝, 這個應用到煙斗製做上就像是這樣: (1)
(2)
但是如果一個煙斗製做者在車床軌道上裝置了可以同時設定不同刀片的tool post 例如: (3)
(4) 我就不認為這個屬於以手工製做煙斗的範圍. 一樣的工具/機器(車床和楔子), 類似的原理, 差別在那裡? 在(1)和(2)中製做煙斗的技巧直接做用到成品上, 而(3)和(4)的成功關鍵則在於tool post上刀片設定的技巧.
所以我認為手工煙斗和機器煙斗的[b]主要[/b](還有其它的)分野在於製做者對"工具"或"機器"的使用, 和power source(不管是核能電能人力獸力水車風車 )或是做的時候手有沒有碰到煙斗沒有關係.
當然法律對手工或機器的標注沒有明文規定, 再加上一些模稜兩可的灰色地帶 , 這個情況下就難免有人會玩文字遊戲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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