管理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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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4-26 21:56: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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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我死了,斗村依然还是能运转一段时间的,但会因为信用卡注销无法支付网络空间租金而最终销亡。且等待签证的帖子是发不出来的。既然如果不能永存下去、精气神全失,那么早一两月晚一两年,区别实不大,这个区别没有什么意义。
烟斗村和 APPLE 之类相像的一点,就是创始人极其强势。而因为烟斗村规模太小和盈利模式缺失,因而又不具备董事会、基金会信托等现代管理形式的可操作性。且我不喜欢别人更动我的东西,所以这个 "ORIGINAL" 版本的烟斗村会因为我的死去而不复存在。加上家天下、传几代、然后随着主事者个人影响力及能力的式微及其他客观原因而逐渐完蛋,想来根本没意思。传给你白送你都不是问题,只是不相信你的品格、判断力和长性,能三位一体,且你身后的事情又能安排好吗?从洪武到崇祯的节目重播而已(明代很多 “昏君” 其实都不傻,包括万历、天启、崇祯)。与其误传傻逼,倒不如亲手把它漂漂亮亮给毁了。
倒是有个以开源和克隆的方式使得烟斗村可以以另一种形态原则上千秋万代的机制设想,不失新颖创意,而且似乎是最有生命力的。好像现在告诉大家很具体的操作方式和机理,还不是时候。不过设计一种机制,使得我要是在急病或者意外之类突然离世的情况下,重要的物事依然能基本按照我意愿有效处分,好像是很有必要的。
东西物件,无论是有形还是无形,我认为还是最好仿效王世襄先生「我自得之,我自遣之」的理念,在自己还能交待处分的时候,低价或无偿赠与最适合的人,使得东西能在尽可能能体现价值不遭灭失、折辱的形态下,继续有尊严地存在下去。物事纯粹因为血缘和私谊关系传承,其实并不理性和审美。不过天下无不散之筵席,其实区别也不甚大。死到临头仍受物羁,我的修养也不至于那么差哈哈。
活着的时候若有好些人关心和议论自己的死亡,这种感觉挺奇妙。
不过话说回来,我今年才三十刚出头,身心健旺得不行,正常情况下,你们盼星星盼月亮等我死然后分东西,这是一点都不现实的,即使信誓旦旦明确答应死后归你,性质上也是逗你玩的
逆向思维,大家倒可以开始交待老婆孩子,在你们驾鹤西游后,将好东西打包统统发给我以免惨遭俗手埋没了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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