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绿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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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5-1 22:03: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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樓主的心得非常中肯,雖然不能完全認同。
關於購物單,也就是Incoice,藏好即可,不用不放進包裹,這算合法避稅。
小弟最近幾筆網購,不同賣家,發了不同公司的快遞。被打了一次稅,只因為Invoice被貼在了包裹外。快遞公司不同只影響通關效率,不影響打稅。
而有關Gift選項,可能因為你購于美國賣家。我接觸到的歐洲賣家,一律在shopping terms里明示拒絕申報成Gift,所以我本人是開不了這種口。並且強烈不建議初次購物的,冒失的向人提類似要求。
合理避稅是種機智,合法避稅是種美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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