管理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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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8-11 03:44: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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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直以来走邮政 (包括 EMS) 基本没听过征税的,但走 UPS / DHL / TNT / FedEx 之类就一定征税。
我认为邮政国有故默许这些邮包进来,也是对跨国快递公司的一种竞争优势和地方保护主义。且观察接触邮局人员会发现他们一直低薪超负荷运作,逐个邮包拆开甚至简单瞧一眼的 “执法成本” 都太高而根本不可能实现,我从未碰到过或听说过抽查出事的。记得大概在三四年前有位美国朋友的女儿从美国寄一个 iPod 过来,走 Airmail 包裹,因为社会环境不一样,人家很老老实实地在上面过分详细写明 Apple iPod 8GB, 报关价值好像是 800 美金还是多少 (好像还没写 "礼品",真是往枪口上撞啊),都绿色通关一点事没有。
而上述这些跨国公司间尽管原本对于货值报关额度有高有低,有多为客户立场考量也有不管客户死活的差异 (最麻烦的应该是 UPS,额度最低的大概也是他们。原来的限额为 800 元,他们 400 元就起征,一起征就把运费也算进去,且对于个人邮包往往以经营性的标准报关征税,即关税+17%增值税,而非一般个人物品的 10%。最恶心的是他们还会给个人抬头住宅地址的包裹创造性地用你的名字弄出一家烟斗公司来,然后以关税+增值税征。当然可以以事前协商及事后投诉的方式解决这个问题),但均以正规思路进行以免因小失大。
所以我认为这个 50 元起征点主要针对跨国快递公司包裹(一般货值较高),而对于邮政包裹还是老油子国家机构对老油子国家机构,因为共利益,沟通难,脸皮厚,后台硬,胆子大,效率低,情商逆商高等原因而不作为,再说因为邮政的人手短缺问题,有心也是无力。这些钱多钱少的问题无关战略物资,暂时看起来也非针对某国贸易层面进行的反惩罚性手段政策,好像也不是外交或政治斗争层面的事,没必要动真格使用令人闻风丧胆的执行力推行。
我想走个人抬头住宅地址的邮政包裹,一次的量不要太显眼的话,应该是舞照跳马照跑,饿死胆小的撑死胆大的。起码我不怕,敢先以小额物品顶风试试。代购是重点打击对象,最近听说货物都堵住了,搞不好还会因为资金链断裂而洗牌关张,这条路大概短期内走不通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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