禁言
- 注册时间
- 2005-4-3
- 最后登录
- 2024-5-20
|
发表于 2010-9-7 06:17:30
|
显示全部楼层
没记错的话,这是第一次回复斗室先生的帖子
不知道村里有没有跟我一样的,最近才偶然通过一些老帖大致知道这里若干年来的——唉,怎么说呢——就用“变迁”这个词吧;也不知道有没有人闭塞如我,至此方晓还有“另一个烟斗网站”——却甚至懒得搞清究竟“哪一个”,懒得去看一看它们什么样。如果在对待各种问题上我都有这样的沉着心定和“懒”,也许生活会简单、真正开心很多。
村里这些“变迁”中,有资深的,有先完事了的,我不想摆出一副“早看出来了!”的嘴脸,但的确一直相信,即使从未见面,通过一些言语,也能误差不大地判断一个人的“气”相,这没有可见、可度量的证据、数据,只能说是“感知”了——耳闻目睹的不见得是真相,有时反倒是这似乎虚无缥缈的“气”不骗人——义正词严或是口诵佛号的时候,那“气”却实实掩藏不住。于是,我更不知道,有没有人像我一样意气用事并以之为理性准则:比如去饭馆搓一顿,先不论饭菜口味,而更在乎老板的形容。如果火星叔叔和中山医药侠各有一家馆子,根本不用看菜谱,也不用试吃,我的选择轻易而坚决。并且,想换换口味的时候,我宁可吃方便面也不乐意去另一家。其实,人真的那么在乎那几块肉、半条鱼的咸甜酸辣吗?吃来吃去,无非吃的是“气氛”、“感觉”和“意思”而已。千金难买的,终究是“心头好”而不是味蕾上的那点玩意儿。当然了,很多人会说这是傻子的意气,如果药侠哥哥店里的菜好吃又便宜,有时还送药膳呢,五香阿司匹林啥的,何乐而不为呢?唉,我就是不为。傻子有傻子的乐趣。
可是又比如,要是火星叔叔和reignsui各开一家饭馆——那我的选择也是轻易的——随机地两家都去窜窜,或者看他们谁家的服务员小妞更水灵更不正经。我想火叔和周星星也不会介意,甚至乐得这样的——这恰恰能带动整个市场的良性循环。而选择的关键,其实并不在于饭馆——在哪家不是吃那么几口——而怎么吃才舒坦,在于自己心里的一种“准绳”,一种好恶爱憎的取向和原则。
有一天火星叔叔往我饭菜里撒了把沙子,说:“既然你吃得下那家的菜,我猜这样更适合你的口味。”其实这逻辑一点没错。也许是他误会了,我只是头痛问药侠哥哥讨了一粒包治百病的阿司匹林吃而已——其实,每个误会都是一个循环的起始,可以是恶性的,更可以是良性的。这把沙子,或许反而能带来更多共同语言呢。
对于普通人来说,今天喝可口可乐明天喝百事可乐再正常不过;提着麦当劳的袋子进肯德基再买个汉堡也无不妥;或者作为AC米兰的球迷甚至球员赌球买国际米兰胜也在情理、逻辑上成立,一事归一事么。但是,代言了百事的贝克汉姆,喝可口可乐的时候就要慎重些了;麦当劳叔叔走过上校家门口,也是瓜田李下;穿着球衣,就先别去彩票站了吧 。就像几年前有照片为证,刘翔比赛时候用胶布把运动衣上美津浓的标识遮住,(很多人以为这是爱国行为。另一个话题),因为他跟耐克签了约。
说实话,斗室先生虽不算老村友,但自从进村以来我就一直很喜欢看您的帖子,您的文笔沉着清爽,不造作,文绉绉的又不酸腐。这应该是我第一次回复您的帖子,但细读您的文字由来已久。您、火星叔叔、小雅这几位的帖子,是我向来爱看的,相信村里很多人都与我同感(我只回复火叔多些,下流胚之间自然话多)(对于小雅我只是暗恋)。“触目横斜千万朵,赏心只有两三枝”,论坛和世界、人群一样都是这样。
贝克汉姆喝几瓶可口可乐本身也许无可厚非,而百事公司的反应也是情理之中,只是,一来小贝也许没意识到自己的一举一动对众多粉丝的影响;二是,如果小贝喝的是非常可乐,敦煌可乐,或者“雲碧”,那么,这实在是件“蒙羞”的事,类似女人说:“你花心也算了,倒是找个像样点的三儿呀。”
我觉得明星代言人和品牌公司之间是可以真心以对、坦诚聊聊的,百事公司也别过于“漠然尊重”。我家楼下有家小店,老板很酷,买多买少都彬彬有礼地爱答不理,我一向喜欢他这范儿,很有腔调。但自从他过于高傲地白了我一眼后——我毕竟也有我的腔调要保持——彼此失去的不是那点买卖,而是一份难得的交情。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