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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小雅

想念一只名叫小白的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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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4-6-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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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5-7
 楼主| 发表于 2005-4-28 01:10:22 | 显示全部楼层

又见“杂种”!

转我的网友 重剑无锋 之《四海狼烟》
(一)身世迷
杂种篇
不知是我爸把我妈干了,还是我妈让我爸干的。总之,一生下来,我就是杂种。
记不清母亲的模样,依稀中,眼前是她幽幽怨怨的寒光,耳畔缥渺的是她月光下凄厉的长嚎。在稍有记忆时,便是父亲叨着我在孤独的走。
可爱的爸爸性情温良,老实巴交。他是一只中国北方最常见的大黄狗。
“什么玩艺?哪儿配出来的杂种,去!”习惯了周围的冷眼,伴随着被一脚踢开的再也不是我疼痛的哀鸣,眼中射出的仇恨显然已超越了我的年龄。爸爸带着我默默地走开时,一路唠叨的仍是那个起了耳茧的丑小鸭。
  切,什么丑小鸭?人家是明珠暗投,但根红苗正。而我呢,却是杂种。
 在我两个月时,来了一个瘦汉。我咬着绳子噙着泪,挺脖撑腿,在爸爸无奈的注视中,被拖走了。难忘的是老爸那双无助的眼神--真让我寒心。这就是一条忠实老狗的下场,竟然会连子孙后代都保不住。
 以后的日子根本就不是狗能忍受的,正如一个没了人权的监犯。瘦汉是个赌棍,而赌具就是我们。在集中营的那段日子里,除了吃饭啃肯头,然后就是相互整天的撕咬,没有套路没有章法,我们都是便宜货,命不值钱的--物竞天择任生存。
   死去的弟兄蒸熟下肚,变成了我身体的肌肉。我是我还是身边昨日的战友,我常会思考自已到底是谁?竞争就是倾轧,为了活着,我失去了自已。
 战斗在四个月以后打响了,那时我刚刚成形,感觉身体有些异样却说不清原因,常被人指指点点的:“这脏狗,邪!”。
  我们去的地方好像是一个集市,在一群的黑黑压压围成的轰笑中间,我闻到了血腥。
 圈内,赫赫然是一条怒哮的2岁大丹狗,笨拙的庞大身躯扭晃着,围着地上洎洎冒血的残躯继续施暴。
  “荷....荷....又送来了一个?”,在阴唳的轰笑中,死亡的阴影一下子就把我罩住了。从没见过这么雄阔的对手,我有些晕,转和身想逃。
“妈个*,狗杂种,进去!”我是被一脚给踢进围栏的。
 杂种!----儿时的屈辱立马涌了上来。妈的,杂种!杂种也是你们叫的?狗生一世,草木一秋,生有何欢,死亦何苦?愤怒和恐惧使我的眼睛放出了绿光。
 凭直觉,我感到了身后大丹扑来的震撼。向前一窜我猛掉回头,眼中喷出的电火唤出了我成长中的第一声犬哮狼嚎:“咆呜--嚎--”。
  在爪前尘烟腾起的瞬间,我察觉到了大丹惊诧的一顿。其时我已全躯射出,齿如箭爪如刀。
  滚滚黄沙狗咬狗,漫漫红尘人吃人,我,已不在意生死。
 苦战野云愁,吞天志未休。肯将勇义膝,轻屈向毡裘?!
(二)第一击
 遭遇大丹,是我平生的第一场战斗,也是最险恶的一场。凭一时之勇,挟风卷尘我扑向堵壁一般的大丹。
 我感觉了背上的皮开了、裂了、碎了,一次又一次我被大丹甩向空中,然后重重的摔下;我听到了大丹野兽般的嘶吼,如刀、如戟、如金、如鼓;我闻了大丹粗重的喘息,急促、闷热、涌向天、漫向地;恍惚中,我还能看到大丹癫狂的身躯、怵栗的獠牙、飞扬的口沫。蹒珊在浊成翻涌的黄褐泥浆中,我忽然间感受到死亡的恐惧。
镇定,挺住!我告诫自已。活着,这就是全部的理由。
斜卧在泥浆中,我快速地调理着呼吸,紧张地观察那副獠牙的摆动,故意挣扎地站立一下,然后再缓缓地倒下,让鼻息中痛苦的呻吟清楚地撞击大丹的耳膜,我希望能激发它如喝醉酒那般无法无天的癫狂,让它自取灭亡。
在四围轰浪般的喧嚣中,我窥视着极度疲惫的大丹还在作秀地驱赶着我,咧咀的腿脚已不大听使唤。是出击的时候了,我寻找着时机。
当大丹的前脚再次软绵绵的搭上我脑袋的时候,我侧头顺势发动了最凌厉的攻击。大丹被扑倒,咽管已断血如泉流,腥腥的液体正顺着我的前腭流出,在“格格格”有节奏的咬合中,我体尝了骨碎的快感,它粗壮的四肢徒劳踢踏着,搔痒一般。
  强弩之末不穿鲁缟,我知道大丹永远地败了。
 不能让大丹立即死掉,我看不起猫,因为猫戏耗子只是浅层次的游戏。疼痛是有限度的,而痛苦和恐惧是无限的,谁能利用痛苦和恐惧他就能成为王者。
大丹狗的哀号在阴腥的空气中久久荡漾,渐渐微弱。一股股温润的尿澡气顺风刺弄着鼻孔,不须扭头,我知道那是周围那几只颤颤的狗儿,尿随腿流。倒下的大丹--丹麦斗犬,高90公分 重130斤。
风微起,发飞扬,腭上抬,眼凝望:“咆呜-嗷-”,一声长啸撕碎天幕。
草染英雄血,尘埋壮士身。
(三)遇明主
 大丹的哀嚎一直持续到我余下的两场赛事结束,它不时发出的呻吟无疑瓦解了敌手的斗志,让我轻易拔得了头筹。
  狗咬狗大战之后,我浑身已是鲜血淋淋,三条腿一瘸一拐地走踱,裸露出胫骨的右后腿蜷屈着,散发着惨惧的白。我为瘦汉赚得个钵满,而自已恐怕要残废了,我猜想着各种可能的下场。
  不久之后,我却再次易主。
新的主人为我起了个好听的名字--克豹,为我受伤的后腿上了夹板。这一切,对于已经麻木的我均形同未见。我沉言寡笑,抑郁地沉思:狗咬狗,骨肉同胞竞生死。同类相残,尚不如异类朋友。
发着高烧,我迅速地消瘦。决定不再理任何人,我静静地绝食。 “可怜的孩子,才六个月”,他摸着我的头和我说话,我咪着眼睛,懒得理他。
如果不是她的到来,我或许真的会堕落下去,或者只会永远做一只普通的狗。
闻到了一阵清新的风,我睁开眼睛,看到了她。她是轻快地颠来的,舞台般的碎步,迳到我的眼前。微微仰着的下颌,似乎是在轻轻地叹气。
我为她的美丽和气度惊诧了,她体态矫柔,身材匀称,仪态万方,黑黑的眼睛始终是潮润着,弥漫着一种南国般朦胧的雾气,似在一潭秋水之上悬浮着。她的皮毛是一种庄重的大雅,安静的,包容一切声色的,能被下身淡黄的四肢衬托出的高贵黑色。奇怪的是,她竖起的耳内,洁滑的皮肤上绣着一排铁青的疤纹,在细细的绒毛下若隐若现。
慢慢地低下头,她用可爱的小鼻头,在我的唇边嗅嗅,然后轻轻地拱了我一下。六个月的我,对美丽的异性已经有了朦胧的好感,雄性的自尊逼着我挣扎着站起来,一瘸一瘸地随着她。这时我听见主人叫了她的名字--莎莎。一只纯种德国牧羊犬,民间俗称狼狗。
主人待我比莎莎还要好,除了疗伤换药,晚上还让我在他的床下睡觉,我闻着人味,第一次感到活着会有这样的祥和。白天是莎莎陪我,女神般的她成了我的偶像,和我差不多年龄的她超过我的太多。我目睹了她在主人的口令下完成了眼花缭乱的表演:卧倒潜行、目标搜捕、腾空扑咬、威赫吼叫........甚至水下泅渡。在高贵和才识面前,我真正感觉到了自已的郫下,举止言谈我一无是处。除了所谓的自尊,我什么都没有,什么也不会,甚至包括说话,我从来都是“呜嗷-呜嗷--”地扯着嗓子嗥,而不会“汪昂-汪昂”的那么有气势有节奏地叫。 我感激生命给了机会,遇上如此贤明的主人,结识这样高尚的朋友。
欲落盐车泪,空为枥内鸣。偶然逢伯乐,万里快横行。

(四)入警藉
 一个月之后,我的伤基本痊愈了,尽管后腿有时会隐痛一下。
  早上,主人给我洗了个澡,细细梳理了一遍,然后他自已也换了一身新衣服,我喜欢他的帽子,翘翘的有个沿。
我们一起上了郊外的一处土路,远远的我听到了犬吠,是像莎莎那样叫的。进了围墙,才发现这里原来是个狗窝,有十几只,耳内都有莎莎那样的一道青纹。每只都站在自家的铁门里不怀好意地盯着我,守着身后的窝,像守着自家的别墅。
我和莎莎并肩蹲在室外,主人和室内的一个人在激烈的争吵,好像是有关我的事,因为那人总是不屑地扭头看我,这让我很没面子,我立在那,迎着他的目光昂起头挺了挺身子。最后是主人占了上风,因为那人是无奈地点了点头,很勉强,意思好像是说:试试吧。
我和莎莎做了邻居。主人给我争来的机会只有一次,我必须做好。余下的几个月,在主人的指教下,我投入了最刻苦的训练,心不二用。我知道自已和他们不一样,目前只是编外。他们都是优良品种,一生下来就有城市户口,有皇粮供应,有未来崇高的职业准备着接班。而我是乡下杂种,虽然也有户口登记,那主要是为了方便管理,别让我到处乱跑闯祸,还有,别传播狂犬病。
虽然我的嗅觉、依赖性、亲和力等这些高尚品格所必备的因素,受先天影响始终无法跨越瓶颈遏制,但我只能力争做到最好。而我的凌厉敏感、毅力耐性、刚牙利爪,野外生存也让同伙们望尘莫及。它们静如处子,动若脱兔,而我稳时泰山,疾时雷霆。
  楷范,并非永远只有一种模式。
一岁时,我的综合素质测评已经位于犬队前列。经过几次实战的考验,我出色的表现换得了狗生的洗礼,在一个阳光灿烂的日子里,我是支着耳朵被拖走了,乐滋滋地享受着痛疼的快感,耳号:013,我成了正式警员。
那时,我不知道这是一个倒霉的数字,否则,我宁肯让整个耳朵烂掉也不能让这13号长上的。祸根源于那只代号为007的牧羊犬,一只爱争风吃醋的狗。
  同类的迫害往往比异族更加残酷,更会致之于死地。没有自由和信仰的空间,叛逆就有了存在的理由,经历过007事件后,我有些理解汉奸的际遇,为什么汉奸会成为此方特产。或许有朝一日,我也会倒戈成为狗族败类的。007的坏事,下回分说。
忍辱夜伏林间草,贼匪纷纷秋叶扫,猛威直令虎狼闻,微谤何能供潦倒?
丈夫埋没每如许,今日成豹昔为鼠,乘时且展爪牙威,当洒丹心报识已。
(五)醋风波
  
作者:重剑无锋


嫉妒会使人疯狂,狗也一样。
勤能补拙,我不错的禀赋,加上勤奋刻苦顽强,使我的各项训练成绩直线上升。莎莎聪颖灵俐而我沉稳威猛,默契的配合使我们三位成了最佳搭裆。在我正式入警一周年的时候,哦,就是我转正的那个新年,主人立了个二等功。我和莎莎也各系一个大红花,使劲地舔着主人那张醉酒的脸。忽然间,耳后的直觉告诉我,远处有双眼睛在盯着我,故作漫不经心的一瞥,是007,他躲在他的别墅门后,眼光冷冷地,邪邪的。
那时我两岁,穿的是一件褐灰色纯毛衣,胸部有一小撮白色斑纹。颈脖强壮胸部发达,躯长背平腹部紧收,沉沉的尾巴下垂着,如挂在腰间的一把军刀,虽不算酷毕,但青春的荷尔蒙也让我显得英气勃发。我的目光常常会傻傻地盯着莎莎那扭来拧去的翘翘屁股追随远去,却没有一丁点的非份想法,她是我心中的女神,我不敢亵渎灵魂。
007是莎莎的师哥,标准的帅哥,和莎莎一样有着纯正的海归派血统,特训警犬。主人不在的时候,他会献媚地溜过来讨好莎莎,我也会习趣地走开,只是莎莎对他一直不冷不热。母狗不掉腚,伢狗干哼哼,这道理我原想告他的,可他却我迁怒于我。自那次和莎莎一起载红花狂欢后,这种怨气日益发展为欺辱。
每次训练间隙,007总会靠上来对我挤挤撞撞,他低吼的声音明示着:“离莎莎远点,你这杂种”。其实自少年时代咬杀大丹之后,我对狗类的拼杀早已视同儿戏,只是按队上纪律,同伴间必须精诚团结,我不想给主人抹黑,表现出来的只是一幅不怨不怒,不躁不忧。
或许007真的对莎莎动了真情:莎莎寝侧,岂容他狗酣睡?他哪里了解我的品格:只要作风正,不怕腚对腚!
  我的忍让,被007视为胆怯,007开始对我进行武力攻击,每次在莎莎面前,他都故意地咬住我那曾经受过伤的右后腿不放,我痛苦的哀号,换来的只是他快意地大甩其头。
  在莎莎奇怪的眼神盯视中,我克制着自已:忍让绝非怯懦,能忍狗所不能忍,才是最刚强的。肯为孙子者,定为做爷人,这样慰藉着自已,就不在意众狗鄙视的冷眼了:这熊杂种,切!
原以为让三分会风平浪静的,但世上许多事情,如果你过于忍让,那未来只会按着无赖的推进发展。
   终于到了再让一步就会死无葬身之地的地步。 一个放风的下午,在007又一次大甩其头后,这厮竞然当着我的面爬向莎莎后背,欲行苟且。这只恶狗或许真的把我当成了绵羊!
  在莎莎的嚎叫声中,这只流氓还能激动的汪汪欢歌。
  一股辛辣的激流透过肺腑在我的胸膛中激荡----哼,这就是贵族纯种!什么崇高理想,什么高尚道德、什么品种素质,作示范打报告的时候,不过是增加了些迷人的情调。也许当时说的时候,他们连自已都被所编的故事感动了,我现在才发现那真是一个笑话,可以把自已笑的前仰后合,现在就是鬼相信了我自已也不会再去相信。
对付恶棍,以硬碰硬以暴制暴是最有效的。
  一声呼啸,我已将007扑下,在它转身反扑的瞬间,我扭头咬中它的后大腿,两颌合力之间清脆的骨碎音声声入耳,后拖甩头之际,眼睁睁这条腿反折了回来。一招制敌,这是我的风格,当007见识到的时候,已然晚了。
  在007恐惧的哭声中,我已叨住了它的咽喉,咽气之前,我懂得怎样让他充分体验无限的恐怖。我的腭在慢慢的收笼.....
  “克豹,松口!”是主人的命令。
   我立马停止了屠杀。他的脸急白了,有些结巴:“这..这....卖你十次,也值不上这条---腿钱”,看着主人的神态,我知道闯祸了。
经手术治疗,007活了下来,只是永远地失去了右后腿。按照家法,我犯了残害同志罪,当着众狗的面,我被007的主人狠抽了三鞭,然后带着深褐色的血痂被关进了禁闭室,面壁受饿三天。
第三天的凌辰时分,夜最深的时候,猛然间灯火通明,铃声大作。
  听着外面急促的跑步声,兴奋的犬吠声,我也止不住地焦躁起来。我嘶叫着提醒他们--这儿还有我。
  禁闭室的门一下子开了,是主人的声音。当时见到的场面有些乱,因为所有的犬都出来了。在我记忆中,这是第一次。
夜半扫腥膻,侠骨委荒阡,犹思为厉鬼,为国靖烽烟。
(六)恨空啼
那是一个凄惨的夜晚,当黎明到来时,战场上已是残骸遍地,一片哀号。一夜激战,死了三只警犬,重伤五只包括莎莎,我也受了弹伤,不严重。主人牺牲之前,我和莎莎已咬断了两个保镖的咽喉,并活捉了那个头头,主人是摸着我血漉漉的头微笑着合上眼的。
我被从手术台上取出弹头后,缠着石膏绷带的我,负责了照顾莎莎和主人的任务。主人的新坟就在我们院后不远的山上,我仍愿意卧在跟前保护他,追嗅着他的味道,床寝依旧,亡人不在!
  离开主人,我要去看望莎莎,她的一只眼睛瞎了。有时候,我离开主人坟前,然后再折回来,我总觉得在我离开的这段时间里,会有奇迹发生的。我企望着当我回到主人坟前的时候,主人和莎莎会像往常一样站在那里,恶作剧般地看着我笑,我会扑上去撒欢,喊叫着:“原来是假的,吓死我了”。
  但是,没有。我仍是在主人和莎莎之间两面的跑,天黑时,我来到主人身边,天亮时,我去照顾莎莎。
 几个月后,我又一次和莎莎站在一起了,是在论功行赏大会上。主人是烈士,我和莎莎立了二等功,终身享受国家津贴,我们都成了功臣。上面还指示说,此役我们警犬队表现英勇,伤亡惨重,要尽快重建队伍,恢复元气。根据新的发展规划,我和莎莎被分配给007的主人管理。
第二天早上,我嗅出苗头不对。莎莎的房间被关,那个怯夫007竞然赖在里面。我不歇的吼声显然是惊醒了007的主人,我不承认这个曾经鞭打我的家伙就是我的领导,在他把我拖到铁笼里那一刻,我总算克制住了扑咬他的冲动。我静静地听着他的诅咒:“这个倒霉的13,哼,什么克豹?简直克主!”。
连下的几天里,我无法去照顾身后山上的主人,甚至连身边的至友也照顾不了,暮色中,我听着莎莎痛苦的呻吟和007淫荡的欢叫。我不明白,既然是功臣,为什么还要受无赖的气,为什么连最基本性爱自由的狗权都要干涉。
铁笼里的我终日嘶吼,我想嗓子肯定有些撕裂了,我的吼叫渐渐脱离了主人的教导,不再管他什么形象和气质,断断续续的嘶吼咆哮不知何时起渐渐变成了悲凄的嗥叫。我的一只眼睛开始发红,另一只开始泛绿。我的牙痒的难受,对于我能见到的东西,都有扑上去撕咬的冲动。
  “克豹快疯了”我听有人如是说。
 疯狗是要被执行枪决的,但是我不会,因为我是功臣。我不死就有津贴发放,007这狗东西还能沾上我的光。或许,我死了对大家都是解脱。
  有一阵子,来过几个人,围着我比比划划的看,最后摇摇头,那意思好像说:我超龄了。我刚刚三岁,精力经验学识都是刚进入回报阶段,真是搞不明白这么快就要退休了?我只知道对人在提拨使用时,过了三十岁就没机会了,没想到对狗也是这样。我的后半生看来真的是无处可去。
  我恨透了007的主人,是他把我关进笼子里的。这世道就是如此,你足智多谋道法高深,却没人重用你;你有品行高尚风度优雅,却处处受到压制。你身体健康精神勇敢,却让你提前办退。怪不得每当贝多芬的《命运交响曲》回响时,饱经沧桑的人,无不为造化弄人而感到悲怆与苍凉。
我决定脱离这没有自由的空间。我不再乱叫,静静地观察,思考着有效的办法。
  当各种努力都失败的时候,我决定冲破这牢笼。在无人的时候,我会狠狠地咬磨着身后的铁棍,一周后的深夜,当我含着满嘴的血牙时站在笼外时,对这培养我成长的地方,竞然没有一丝的留恋。
停在莎莎的门外,我静静地听着她均沉的呼吸,我不想再去打扰她,她怀孕了。
 拔净坟头新发的荒草,卧在主人的坟头,最后一次体味着人情的气息,我一夜无眠。黎明前,仰对天边将要逝去的残月,我发出长长的一声声嗥叫。嗥声悠长,一声声从那片山地里传出去,一直传出很远,很远。
在曙光初照的时候,我沿着山间小路溜达,几个猎人正持枪搜山,经过他们身边时,按主人的教导,我摇了摇尾巴,表示了我的友好。
“真怪,好多年没听到狼嗥了”我听身后人这么说。
北风吹来,有些凉,冬天快到了。我不知万里飘雪的北方会是什么样子,那里有广袤的沙漠,辽阔的戈壁,美丽的草原。迎着北风,我一路颠跑。
这一天,一条泥色的大河横亘在我的眼前,当地狗说,这叫黄河。
野鸟空啼千古恨,黄河漫流百年愁,北风动处多零落,一任魂飞到故丘。

(七)仰观水
记得主人常说:不到黄河不死心。今日的我,终于站到了黄河岸边。回首南望,茫茫中原。我曾走过的路,依稀恍如昨夜一梦,在风中雾中渐渐逝去。
明天,我不知将会在哪里。想到前程的未卜,我抬起头,凝视着眼前的河。它的源头也有纯种的正宗吗?好像——没有。从来豪杰无种,将才偏不出在世禄之家。黄河,只知它源于荒瀚的雪山,最初是一股涓涓的融水,是冰与雪、冷与热拥抱后的结晶。成长中它了历经险阻,遇山穿山逢崖断崖,西来东去。自冲下雪山后,它穿山越谷破云冲雾,经十省纳百流,终成万里巨川。
站在崖上观水,眼前的河水从十余丈的高堤奔腾而出,形成的巨大黄色瀑布飞流直下,冲起的水柱再翻落西去。眼看那水在石壁上凿出门户,在山崖下撅地千尺。山高崖陡处,这水更有了气势,加上风为之状行色,变成了万马奔腾的烟尘,扑向苍黑的石壁。与石相击溅起的万倾泥花,密密斜斜的如雨丝随风漂浮着,扫冷我的脸。眼前的河是被两壁山崖夹起了的河,水头怒起,幻成数不清的野马,在天地间放纵,嘶鸣。高高的水墙平推过来,那声威在诉说了填海移山的神话,那烈马从高处向低深处纵去,长鬃飞扬虎啸龙吟。石壁开了,裂了,倒在脚下,水打着旋涡,带着冷峻涌向前去,遇山推山逢岩推岩,无休无止地争。争天斗地,争一条路,为了路冲杀。遇到不顺就拍击,溅起泥浆溅起泡沫。大刃无锋、无坚不摧是烈水。
我站在岸边,想着这一风一水,一壮一烈,顿觉壮志在胸目炫神迷。年青的欲望被这壮水蒸腾,裂了胸襟。一声长嗥,水壮狗也壮,似乎向天地间宣告一只长啸不已的亘古杂种。
追溯着它的源头,我继续我的征程,寻着出路。两岸荒山野草一望无际,偶有树木枯枝随风摇曳,见野鸟飞起飞落,极目处,茫茫再无人影。眼看这河流势渐缓,隔岸有山峭壁峥嵘,层峦叠障,寻一坦处,我“扑通”入水,向对岸游去,更无反顾。
云锁危峰浪拍空,雄涛开堑壮秋风,吟罢猛龙过江曲,塞北狼烟瞬息清。

(八)伏听风
抖落一身的泥水,如同甩掉昔日所有的记忆,我踏上了一片完全陌生的土地。
这是一片人类很少光顾的土地,因为除了悬崖峭壁,砾石枯草,我没有闻到人类的踪迹。或许不是他们不能来,实在是因为这里严酷的环境和恶劣的气候。
风又起,我又冷又困,多想有个温暖的窝啊,哪怕能呆上一分钟也好。这奢侈的念头一起,我即看见不远处的山坳里有个半隐着的洞,洞口处有几缕枯草随风抖动。心思动处脚已启程,那洞口越来越清晰了。
猛然间,一股杀气骤然笼罩了我的全身,全身的毛腾地倒竖起来。紧退几步,我警觉地四望,却没有发现可疑的物体。只是这杀气来的如此突然,如此锐利。尽管我已身经百战,仍是有些毛骨悚然。
微微探出的利爪、半弓的身躯、支起的双耳、微翕的鼻孔,即时的反应使我进入了一级战备,缓缓而坚定地继续我的前行。隐约间,有股气息窜入我的鼻孔,这味道有些陌生有些亲切,有些温润有些恐惧,说不清的感觉。只是毛发尖端传来的信息告诉我,这空气中的杀气越来越浓,我耳内的绒毫、鼻内的味蕾正感受着这越来越大的压力。凭经验和感觉,生死只在眨眼间。按经验,爱惜生命的程度与身体的低度成正比,我停了下来,压低了前躯,随时准备跃起。
静寂到来了,铅一般的沉。眼看着枯草在风中抖动,耳内却没了的风声。这静寂是绝对的静,是和平世界里所没有的,这时你会听到传说中的天籁,耳内全是空白。我想此时,任何一只叫喊惯了的青蛙,也会乖乖地匍在田野边,傻BB的看着你。而我,干脆闭上了眼睛,让意念的触觉穿过空间完成余下的反应。空气像一个饱满到极点的汽球,生与死的接触达到了最高峰,我等着爆破的瞬间。
舌边利齿血犹滴,阵云惨结虎豹泣,收矢卸戈让三分,才知,切!战争和平全是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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汪汪~拉自己的BB,让别人捡去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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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5-4-28 01:05:48 | 显示全部楼层

一篇很男人很男人的文章

(九)李陵碑
除了瑟瑟的风声,什么都没有,世界又恢复了平静。警报解除,危险的消失如同它的到来,随风而来随风而逝了。
拱进那洞,有数缕狼毫,遍地梅花印;半只被撕裂的野鸭,肉温尚在。饥饿和劳累使我横扫狼藉如卷席,一洞鸭毛飞。稍窄处,有枯草一堆,我一耳朝向洞口一耳贴向地面,双爪护头睡了过去。
慵慵睁开眼时,暧暖的阳光从洞前漫了进来,长长的伏了一下腰,踱步出洞,才发现这是一个南朝向的洞。“别有洞天”,原来洞外的天,是我从未见过的湛蓝和浩瀚。
顺着山坡爬上去,站在一处邱顶,四下再看,真是渺渺天连野,森森树连山,风动处,一石碑若隐若现,跑近一瞧,原是一斑驳古碑,岁月苍桑,石体已风化。扪着凹痕一路摸索,竟然是:“李陵碑”! 心头凛然一惊,此乃狼山。历来此地处处狼粪,遍野狼烟。细搜四处,微枯草遍地,果然有几枚白骨已成化石,数支遗痕俨然古时断戈。遥想一千年前,杨业在此鏖战辽兵,血映袍铠,连声大叫:“皇天,皇天,实鉴此心!”触李陵碑而死,随后七郎亡躯乱箭,六郎招吉换头,五郎出家五台,四郎倒插门……从一数到八,无一好下场,历数身前死后事,忠臣孝子多如此。念到这穿越了时空的历史,不禁又是一声长叹:谁知一具封侯骨,惨雨残烟白草中。
返回的路上,我注意到身后有一只若即若离的影子在盯梢着我,凭直觉,我知道那是昨晚被我占了的房屋那位,我佯装全无查觉继续着我的闲逛,眼角却留神着他的一举一动。
他比我弱小的多,身呈棕色,两颊削瘦,一幅营养不良的模样,尾巴低低地垂着夹在两腿中间,像个受气包。如果不是两眼不时放出野性的精光,我差一点以为他是一只丧家犬呢。兵行诡道,看着他不紧不慢,疑神惑鬼的样子,我干脆一扭头迎了上去。
一对一较量是我的强项,对于单枪匹马的对手,我向来无惧。站在下坡仰视着他,我的后尾高高立起像一面高举的旗帜。对视中,他畏惧的眼神在闪躲,而吸引我的,是他刀条般的耳朵,审视着他周身的每一寸皮毛,我温和的眼中没有一丝敌意,毕竟是我吃了人家的,嘴短。
连续二天,刀条耳这样不紧不慢的跟踪我,我猜不透他是想把我当成敌人干掉还是想结交我这和善的朋友。而我,却对他有了好感,因为我知道他是孤独的,一如曾经的我。在风中,他踽踽独行;在黑夜,他独自哭泣;星光下,他的眼中闪烁着凄迷,仰首呼唤冷月。
在寂寞的旅程中,他独行。刀条耳,原来是一匹孤狼。
月下独影嗟孤苦,郁气直向寒秋吐,眼里枯泪连复断,滇沛困厄历傲骨。

(十)刀条耳
寂寞时,敌人也会成为朋友。三天过去了,我们不知不觉走到了一起,同居一室倒以相安无事。
黄昏时,在离洞口号不远的山坡上,我发现了一只野兔,一阵猛劲追赶,这顿晚餐被赶到了洞口。我想给刀条耳一个大显身手的机会,以打破我们间这种不冷不热的关系。刀条在洞口出现时,我停止了追赶,观察着他的出击。
刀条不远不近地紧跟着那只倒霉的兔子,消耗着它的体力,转了一圈后将兔子赶到我的面前。我伸长了脖子,探爪正欲扑打嘴巴前的猎物。骤然间,眼前黑影一晃,嘴前食物已经易主。我一惊之下顺势卧倒,还好,一身冷汗后,脖颈仍在。我从未想过刀条会有如此敏捷的身姿,刀条叨着那只没能逃脱厄运的野兔来到我跟前时, 我还能查觉到他嘴角处尚未褪尽的狡诘一笑。
大口啃嚼着骨头,狠狠咽着大块的肉。刀条告我,他那招叫“狼吞”,如同兔子急了能咬人,人急了能上吊一样,“狼吞”也是天生的。
我们开始了相互的嘻戏,在我眼里,刀条总是一幅不服输的样子,愈战愈败,愈败俞战,我觉查了他的凌厉,他的招路。他也体验了我的沉猛,我的技术。 有几次,刀条总是朝八晚五,神神密密的走了,期期艾艾地回来,鼻青脸肿的模样,好像受了很大的委曲。这一次,我决定跟踪。
翻过几道山坎,穿过数丛小林,七弯八拐刀条进入了一片沟谷。凄嚎声中,涌出七八只灰狼,从长相上看,那稍苍老一些的应是刀条的母亲了,年轻一些的也许是他的亲戚朋友。见到刀条,大伙热乎乎地拱到了一起,勾肩搭背很开心,久别重逢的样子。
一切都变了,缘于一头长毛公狼。长毛不知是从哪里出现的,当我明白过来时,刀条已被扑倒。与长毛相比,刀条真是弱小,刀条忙不迭的爬起时,又被长毛一掌打翻在地。刚才正和刀条嬉闹的朋友见到长毛,都夹起了尾巴,表现的俯首帖耳、惟命是从。我明白了这长毛是头狼。
眼看着刀条毫无反抗的四脚朝天的躺在地上,任由长毛欺辱,完全不似昔日凌厉模样,但骨子深处的那股不服我却从他的神态中读懂了。看着刀条,“能做孙子者,必为做爷人”的古训悠然浮上心头,风中送来了长毛的辱骂:“杂种”,我渐渐明白了刀条的身世,小刀条刚出世时倒也黑的如墨。呆头呆脑地叫着,偎依***怀中,大口地吸吮着奶汁,一个月后,胖胖的刀条黑色小毛开始褪掉,长出棕色的毛,但其他弟兄却是灰色的,做为领队,怎能容忍队伍的不纯洁?倒霉的刀条便成了出气筒。我知道人类中,如果弟兄间哪个长的稍微帅点,当爹的没几个敢自信自已的生殖能力,大多都会掰着手指头去细细计算那个播种的季节。现在才理解,人的这习性原来只是个动物的本性。
我渐渐理解了刀条的孤独,他是被赶走的,正像曾经的我。我习惯了孤独,喜欢与孤独的人做朋友,因为孤独是智慧之母。古来圣贤多寂寞,一个人在低处时,总想往高处走,但走得越高,跟上来的人就越少,等他发现高处只剩下自已一人时,再想回头已来不及了,这时,只好孤独。孤独会使你锲而不舍,我喜欢这种精神。
一边胡乱地想着,一边看着长毛在耀武扬威的显露着权威:高高翘着的尾巴,祖宗八代的污辱。听着刀条痛苦的呻吟,我的怒火炽热起来。我嫌恶张扬,讨厌在我面前翘尾巴,更无法容忍朋友饱受欺辱。
我咆哮一声:“夹起你的尾巴”,从隐身处跃将出,颈鬃乍起根根钢立,怒狮一般。离恐惧尚远时,我能感觉到它,其实当真正临近了,恐惧也就没有了。
虎穴夺虎子,骊颔挹骊珠,奇功每向险中取,腰斩楼兰岂难事?
(十一)试牛刀
咆哮掩盖了风吼,哀嚎接替了咆哮,呻吟又取代了哀嚎。之后,一切归于沉寂。
从尚未散尽的尘烟里走出,我轻轻地吹了一下挂在嘴边的狼毛,不屑的如同掸掉一粒尘埃。一招制敌是我的风格,这风格让长毛夹起了尾巴,夹在痉挛着躯体上,夹在正在伸直变硬的两腿之间。
———无心插柳柳成荫,我成了头狼。
虽经尽心挽留,刀条终是执意要走,他说这里已经有我了,他会微笑着去流浪。
刀条走后,雪花飘下来了,塞北的雪一下就是五天。
初执牛耳的我,上任伊始便遭遇饥荒,大雪封山,温饱成了问题。凭配给制,勉强支撑了几天,存货已所余不多。雪一停,我们便出了山谷,在皑皑的荒天野地里四下寻找食物。又是二天过去,我们断了粮,捕猎仍是一无所获。凭着过去的野外求生训练,我可以啃着树皮当杂粮充饥,但是身边这群刚刚接收的弟兄们大鱼大肉吃惯了嘴,胃已退化成了食肉类,粗糠乱菜别说咽不下,就算是强吞进去,身体也忘掉怎样去吸收。
李陵碑所处山丘的西麓,有一群野牛,以草为生,只是他们体形健硕,性情凶猛,又集体行动,平时是不敢对人家有半点非份想法的。当我们眼睛都饿出蓝光时,我决定棋行险着,向邻居出击,战死总比饿死强。欲行霸业,必行霸道,违令者,死!。经我主持,常委会就这样决定了。---不论是谁,一旦上天想害他,就是给他按排个死邻居。
围捕是突然开始的。我高竖的尾巴如一柄军刀猛然下劈,发动了攻击命令。八狼勇分成四组瞬间便冲向了正在寻草的牛群。混乱之间,我趁机咬中了早已选好的那头老牛的后屁股,狠狠地撕下一块血肉。首战成功,一声唿哨,所有狼勇立即撤离。
愤怒的老牛向我追来,我没命地奔跑,渐渐地远离了那个可怕的野牛群。
在予定的丛林中,我兜起了圈子,等着会师。
当第四组赶到时,第二组中的一名剑手已经出击了,趁老家伙转身的时候,剑手在他漫着血肉的后屁股上再加一创。随后,第二组的剑手接替了我,继续奔命。然后是第三组……这只头可怜的野牛旧伤未愈又添新创,这一幕一遍又一遍地重演。我不敢草率,我们的力量还不够强大,稍一闪失非死即伤。没把握之前,最好的选择就是耐心地重复小优势,量变的过程就是重复。
两个昼夜过去了。受伤野牛的血液在渐渐的流失、伴随着流失的还有他的力气和反抗意志,这老牛已极度虚弱了。忍着饥肠辘辘,我们还是把这丰盛的大餐赶到了我们所居住的那个山谷,发动攻击后的第三天傍晚,我们分享了这几乎已放完血的大肉肉。
此役全胜,许多年以后,参加过这次战斗的一个老同志在回忆录中还有此役的描写:“我们在围攻一头粗壮的野牛,我们撕开了它的动脉,狼牙深陷在它的肉体中,鲜血的流出使我们更加兴奋,群狼们健壮的腿肌随着撕咬而痉挛。野牛象是被一群杀手追杀的拖刀武士,徒劳地挣扎着,由于躯体被切割的痛苦,野牛嚼烂了自己的舌头,在我的眼中,它不过是一堆我们垂涎的肉。伴随着牛皮撕裂的声音。我冷笑着,看着这场恶浊的杀戮,为了存在,我为它拉开了地狱的门闩。

萧萧余勇舞风寒,匣中血剑不空弹,弱肉强食孤牛泣,遍地峰烟起狼山。

(十二)梅花印
受了血腥的吸引,野狼谷里忽然间蹭饭的多了起来。在我们刚吃到半饱时,不知从哪里拱出来了十几头流浪汉,衣衫褴褛肚子瘪瘪的,硬挺挺的伸着四条干巴腿,眼巴巴地看着我们。
领土主权不可侵犯!未经允许擅闯领地,与一枚导弹闯入驻外大使馆没有区别。有的弟兄已呲牙咧嘴、怒目相视地迎了上去,一场战争又在眼前。
经历过赌赛、大丹、007以后,夜间我常会被同族间自相残弑的恶梦惊醒,尽管那是为了生存迫不得已。《诗》说:“百川入海,有容乃大”,广结善缘随地播种,一定必有收获。利益面前见者有份,是我的行为宗旨;你对人家好,人家对你好更是自然的事,是我的处世准则。
走到一头小狼的身前,我稍屈了一个前身,把头低到他的高度,用鼻尖轻轻擦了一下他的额头,发出轻轻的呜咽声---他还是个孩子。“饿了?”我诚恳的眼睛在问。他垂下的眼睑把目光移开,后退一步,屈了屈膝盖。
让出半壁牛排,一声长嗥,群狼共舞扑向肥牛。
这是我们猎杀的第一头牛,也是最后一头。野牛是和善的,上帝既然把他按排给我们做了邻居,我们就有互不侵犯、和平共处的义务。我一直很感激这头牛,他不仅使我们渡过了生存危机,还使得野狼谷团结成一个大家庭。为了表示我的感激,我让他永远成为我们身体的一部分,血肉相融。它的头颅至今还高悬在壁上,空洞洞的大眼眶茫然地看着这苍凉的世界。
那个冬天,有这样一道风景:广阔无垠的旷野上,踏着积雪,有一群狼健在单列行进,一匹挨着一匹,朵朵梅花向前伸。开路先锋消耗着体力,在松软的雪地上冲开一条坦途,以便让后边的战友保存体力。累时,他变会让在一边,跟到队尾轻松一下,而紧跟在身后的便接替了先锋的位置。夕阳斜下时,这群战士变幻着忽长忽短的身影,拖着长长的尾巴,街着满口的猎物回府。曾有诗人赞叹到:“戴月荷锄归”。
踏归夕阳影半斜,一帘清雪卷梅花,再无月下闻悲咽,天下豺狼是一家。
(十三)家园乐
南风吹来,我闻到了久违的亲切。
春天,是万物萌动的季节。那些年轻的狼男狼女们开始了卿卿我我的情意绵绵,如同一对对欢度蜜月的情人。怀着对未来的美好憧憬,狼男们开始自己动手造房,狼女们则负责家具。他们的前爪象一把利铲,不久就造出了5、6米深的洞穴,经简单装修,自已和未来孩子们生活的窝巢就建好了,野狼谷内城建规模空前扩大。
生育能力取决于生存的环境,对于过于恶劣的生存空间,多生、超生是完成历史使命最直接最有效的方式。老鼠麻雀甚至蟑螂“除四害”除了那么久,却总是“春风吹又生”,其实如果能把老鼠培养成金丝熊,让麻雀煅炼成金丝鸟,它们真的就没必要计划生育了。
“天赋能生”---大自然是公平的。
野狼谷里的境况,甚至还不如一群耗子。狼的祖先已经在地球上游荡了100多万年。在人类繁荣昌盛之前,它们曾是世界上分布最广的野生动物。人类发达了,忘记了他的邻居,他们对狼追捕、投毒、陷阱,甚至动用飞机、火炮来射杀,毁坏了大面积的栖息地,消灭掉狼自古以来就依赖的群居动物野牛、麋鹿等。
人类在恣意自已的好恶时,喜欢上了一种叫熊的动物。那个眼眶被捣成黑黑的家伙被人类昵称为熊猫。于是,享受国宝级待遇的大熊猫,百千宠爱于一身。没了竞争和生存压力,养尊处优久了更加频临绝种。离奇的作法也出现了,为增加母鸡的蛋产量,人工养鸡场甚至每隔一定时间,都会当着众母鸡的面,宰杀公鸡,让公鸡在临咽气前发出 “快点繁殖吧,母鸡” 这延续生命的神密信息。
狼的后代仍不喜欢任由人类的摆布,他们锲而不舍按自已的方式活着,它的继承者学会了适应地球上最严酷的气候和环境,自由地游荡于世界上更为遥远的地方,不需要人类的施舍,只渴望不被打扰,能够按造物主当初允许它们生存的方式生活。
狼山恶劣的环境也培养了他们的生存能力和生育能力。几个月过去,狼仔们呱呱坠地了,一窝都有3、4个兄弟姐妹。孩子们胖胖乎乎的,并排站在一边,呆头呆脑地叫着,与一群可爱的小狗没有区别。
狼丁兴旺,一片祥和气息,吃饱喝足的我亦是整日的顽耍,很是舒服。
春风撮合两情怜,其乐融融自悠然。好花千树终须落,明月一年得几圆?有酒莫教空杯去,进山且与日留连。沧桑变幻知何尽,不受摆布即神仙。

(十四)闻鬼叫
昨日雾月光风,今宵愁云惨淡,苍桑变幻半点不由你作主。
孩子们不见了,接二连三。
在一个凄风冷雨的黄昏,谷边一处新居里传来一阵阵母狼的惨叫。我们急急赶到时,四头小狼惊恐地躲在洞的深处,洞口汩汩的血泊中,卧着英勇的母亲。她已经不行了,一条腿自膝部被齐刷刷地咬断,露着惨白的股骨。整个身体似被一排尖刀戳过,那是土豹的爪痕。
悲剧原来是这样上演的:当小狼仔的爸妈出去追捕猎物的时候,留在洞穴里的儿女们便学着小鬼当了家。那些调皮的小家伙总爱在兄弟姐妹的面前炫耀自己。他们拿大顶,摔跟头,直立行走。玩腻了,也会心血来潮,溜到洞外去捉小鸟。所有的这些,都被探头探脑前来盯梢的恶豹看在眼里。没有父母亲护卫的孩子,一个个都遭了殃。当这些自以为是的小家伙还没有搞明白冲到眼前的黑影是怎么一回事的时候,已被恶豹那冷酷的牙齿逮住携上归途。小狼仔可怜地悲吟着,它们哪里知道,在这倾轧的社会中,失去监护的未成年狼,转眼间就会尸骨无存,饶幸活下来的,也只能拖着残疾的身躯沿街乞讨。
欲悲闻鬼叫,我哭恶豹笑。风里隐约传来了土豹嗬嗬的怪叫,勇士们再也忍不住悲伤,失去妻子的丈夫哀叫了,失去孩子的父母们也凄嚎起来,失去亲人朋友的狼亲们加入了进去。野狼谷内所有的狼勇们都怒吼起来,这嚎声吼声随夜风荡出,整齐而悠长,凄厉而悲壮。我们在风中庄严宣告:“我们是一个团结的集体,一个不屈的种族,我们不畏强暴,血债血偿。”狼健的眼睛在黑暗中闪闪发光。我已分不清这光是泪光还是怒火,野狼谷群情激忿,彻夜不眠。
经多方查找,我们在狼山南麓、河套平原北部找到了这头该死豹子的老巢。它的死期就要到了。

...........(以下删略八万字),

  八年后,我决定叶落归根,护送狼勇,浩浩荡荡。VOA特别报道:中国政府近年来注意环保,黄河沿岸出现了千狼过境,万民空巷的百年奇观,因过境狼队律纪严明,秋毫无犯,政府严令各级部门不得伤害。.....
  在某个动物园的铁笼或圈栏里,我找到了暮垂的莎莎,外面挂着我们俩的合影和简介。在我离开的那几年,我心中的女神竟被长年蹂躏,生下一窝又一窝的狗崽子,之后,她失去了做母亲的资格。......

 主人的故丘侧衅,又起两坐新茔,一左一右在萧飒的风中立着,如护卫舰围着它的航母。男左女右,左边的那个是我。
  碑文是这样写的:
  ........
 杂种,无后。囿于情愫,终生未娶。(完)
汪汪~拉自己的BB,让别人捡去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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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时很喜欢狗,但没有机会养。很奇怪为什么有人会不喜欢,为什么有人会害怕。那时看到和我身高差不多的狗,只想抱抱,没有畏惧或者想戏耍它的意思。现在臆测那时的状态,应该是朋友了。记得第一次回爷爷住的乡下,那时我应该上小学了。全家人坐火车晃了好久又坐了好远的汽车才到。田野里的气息真让人难忘啊,城市里的花园里没有那种味道。儿时的快乐来得容易又那么猛烈和纯粹,至于到现在还是念念不忘。一天,在外面疯跑的我,“拣”到一只小狗。拣的时候,我想我的心应该是虚的吧。他独自在一条无水的小沟里转悠,灰色的(或许是黄色的,因为我记的爷爷说过那是条小黄狗,是当地的土狗。可我脑海里他的样子总是灰色的)毛打了绺,看到我并无惊喜,也无惧怕,顺从的被我抱起,带到爷爷家。妈妈说很脏,可能有虱子;爸爸说哪里的小狗?;爷爷说看眼睛好像有病,怕养不活;姐姐说哈,小狗!我一边看小狗狼吞虎咽的样子,一边在想会不会有人来把他要走呢?晚上他呜咽的哭,我伸出手来安慰他。白天我在前面跑,他愉快的在后面跟着。我和这只小土狗一起渡过了一个愉快的假期。分别很快就来了,城市里是不能养狗的,大人们都这样告诉我。姐姐安慰着哭闹中无奈的看着爷爷的村子慢慢远去的我,提醒我,爷爷会照顾好他的。
    搬到了新的城市,有了新的伙伴。偶尔的询问得知,村里也打狗,没躲过。
    大了,一天天慢慢长到现在,一直还是喜欢狗的,城市里养狗的人也渐渐多了起来,不过,我没养。直到一年初夏的上午,那时我已经工作,一个人不知怎地走到宠物市场里,看到那些猫猫狗狗,心情陡然轻快起来。左转转右瞅瞅,看到一只棕色的小狗。她的眼睛......让我驻足——她在看着我!忧郁的眼睛好像快要滴出水来!!她不叫,只是那样看着我!!!卖狗的姐姐把她交给我的时候说,她喜欢你呢。我却忐忑着,妈妈会同意么?
    我们只相处了一个星期。送她回去的时候,卖狗的姐姐把当初卖她的钱还给我大半,说常回来看吧,她不再打算卖掉这只小狗了。我放下她,一瞬间眼泪和鼻血一起流了出来,走了。
    后来,大概两个星期吧,卖狗的姐姐打电话给我,说狗死了,好像得了病。她在那边哭,我默默的挂了电话。
    决定不再养狗,除非我有足够的能力保护她、照顾她......
我是一只虾米,畅游在大海里,没有母虾陪我,也没有螃蟹咬我,我是虾米皮船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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