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all 发表于 2007-12-6 16:13:56

请勇敢的正面回答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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另建议如果要控告我,请使用方便大家理解的格式,一,列出你要控告的罪名,二,列出事实依据而不是你个人的主观臆断。这样我们看着也清晰点。

原帖由 willieyang 于 2007-12-6 15:46 发表 http://www.pipevillage.org/community/images/common/back.gif
回避实际证据不止一次两次,我个人绝对相信其用心和目的的非正义。

原帖由 willieyang 于 2006-7-15 01:58 发表 http://www.pipevillage.org/community/images/common/back.gif
所有出售收入用于建设制作一个已故中国慈善人士的网络纪念堂(www.liangxin.org)目前仅为丛飞的网络纪念馆

原帖由 hall 于 2007-12-6 01:10 发表 http://www.pipevillage.org/community/images/common/back.gif
好,你的问题我都一一的且正面的答复你了,现在请你正面回答我两个问题:
一、你先解释一下这个事实,注意是事实,良心(www.liangxin.org)为什么没了,丛飞泉下有知,你怎么交待?
二、现在、目前,你的淘宝店铺卖的烟斗,是助善行为?还是买与卖的销售行为?

willieyang 发表于 2007-12-6 16:17:43

哦,因为都没怎么仔细看HALL说什么,刚发现他最后提了两个要求我正面回答的问题。

一、你先解释一下这个事实,注意是事实,良心(www.liangxin.org)为什么没了,丛飞泉下有知,你怎么交待

答:那个是他网上灵堂,是在他去世一个月的时候建立起来的,你有见过灵堂不撤的?我发那贴就说了是想把他改建成佛教百科,买了更好的域名www.zen7.org后那个不想用了当然就废弃了。这个很关键,很要紧?还拉个去世的人出来给你打气,真够光明磊落的。

二、现在、目前,你的淘宝店铺卖的烟斗,是助善行为?还是买与卖的销售行为?

答:您刚暴露了您对此事其实并不如您表现出来的那么关心。因为我3月份就宣布过了。

willieyang 发表于 2007-12-6 16:23:46

呵呵,想来找茬的话至少事先准备充分点,文革里中国人是傻,有个人跳上台喊个打倒XXX都会跟着喊。但现在都学会仔细考虑和看证据了。

HALL,你真是自取其辱。

willieyang 发表于 2007-12-6 16:37:41

既然是指控,我们能不能制定好辩论范围和判定的方法,以及负方该承担什么样的后果?

比如:任何一方陈述事实两条以上不成立就判负。

我真的很忙,不能老等着你过两天憋点新词就找我练牙口,我们快点有个结论吧。你觉得几条不成立判负就几天,人家美国是一条,想来我们中国也总不可能5678条不符合都成吧。

hall 发表于 2007-12-6 16:46:45

原帖由 willieyang 于 2006-7-15 01:58 发表 http://www.pipevillage.org/community/images/common/back.gif
所有出售收入用于建设制作一个已故中国慈善人士的网络纪念堂(www.liangxin.org)目前仅为丛飞的网络纪念馆,
原帖由 willieyang 于 2006-7-15 01:58 发表 http://www.pipevillage.org/community/images/common/back.gif
以及
原帖由 willieyang 于 2006-7-15 01:58 发表 http://www.pipevillage.org/community/images/common/back.gif
一个以佛学文献资料及大藏经数字化的免费网站


请W解释“以及”的含义是什么?请再解释一下“网络纪念馆”是什么含义?

willieyang 发表于 2007-12-6 16:47:19

我的意见是,负方开除村籍,不是有个宠爱对象的头衔么,肯定我们中有一个适合戴上。





你看,以小博大,我精华4(其实是5啦)你0,我帖子是你2倍多,你赚的一塌糊涂了。

hall 发表于 2007-12-6 16:55:17

原帖由 willieyang 于 2006-7-15 01:58 发表 http://www.pipevillage.org/community/images/common/back.gif
故决定除几把与我有特殊意义之烟斗外将大部份历年收藏全部捐出。
原帖由 willieyang 于 2007-12-2 20:27 发表 http://www.pipevillage.org/community/images/common/back.gif
我一个常年保持近百把烟斗藏量,过去一年只调剂了30把烟斗的人
原帖由 willieyang 于 2007-10-23 14:28 发表 http://www.pipevillage.org/community/images/common/back.gif
这位兄弟的数字上有小问题,如我有82把烟斗,我该选30以上还是以上没有我
原帖由 willieyang 于 2007-3-20 01:14 发表 http://www.pipevillage.org/community/images/common/back.gif
本人共计捐出14把私人用斗

请问W,你“历年收藏全部”的烟斗是多少支?有“特殊意义”的烟斗是几支?

ikk 发表于 2007-12-6 18:21:56

建议村长还是关了帖子吧,太无聊了。

我只喜欢你 发表于 2007-12-6 19:19:10

hall(也不用什么兄字了,怕高攀不上),看了好几天,我怎么就只感觉你是在此浪费村里有限的资源

还费了你不少脑细胞,你介四何苦嘛。无非就是看着 willieyang同志(这个称呼也许W能接受)不舒

服罢了。说实话这个同志毛病不少,我看着也不太舒服。但谁又没个毛病呢?你敢说你hall就这么完人

了。要都像你这样我们伍村长还要不要干别的啦,专来灭火的话,你又不给他老人家发消防员的工资。

不就抽个烟斗嘛,有啥呢?

我们不是绅士也不是流氓,我们只是选择了用烟斗吸烟这种方式的人群中的一员而已。有这个心态才是

对的。你说呢?

willieyang 发表于 2007-12-6 22:01:21

怎么越来越没底气了?千万不要一个问题跳到另一个,拉着我满场追你,我年纪大,跑不动了。

我们先把规则制定好再来玩。

这个游戏到现在肯定不该是你可以说句“对不起,我这几天天天喝高了”或者“我没上过学所以文化程度不高,思想觉悟低”之类可以搪塞的。

我现在只要求:既然是指控,我们能不能制定好辩论范围和判定的方法,以及负方该承担什么样的后果?

比如:任何一方陈述事实两条以上不成立就判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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