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ttjj137
发表于 2010-11-30 14:57:57
原帖由 p-51d 于 2006-3-5 23:54 发表 http://bbs.pipevillage.org/images/common/back.gif
上面所说的事情有最后结果了,买家和卖家最终尽弃前嫌,握手言欢。
那件事后来的简单经过是这样的:淘宝在听取了双方的说法后,将货款划给了卖家。交易至此算是结束了,双方不约而同地给了对方差评,并在淘宝论坛 ...
证据。。。没证据说这些话等于放屁。。。亏你前面还说职业习惯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