灌篮高手
发表于 2012-12-13 20:26:58
唉,小雅,去年刚注册,天天泡在论坛里看老帖子时,经常看到的一个ID,真是没想到会这样
Dionysus
发表于 2012-12-13 22:06:38
以个人的肤浅理解(不好意思村长,虽然知名法学院毕业,但十几年来知识产权法的知识在考试结束后已经全部还给老师了,我的知识产权法老师后来也是出了精神问题,歪了歪了),对方此种令人不齿的行为,除了恶心大家暴露自己的丑陋之处,感觉没有什么特别的用处。除从法律角度维权拿回商标外,应防范其下一步可能推出的假冒商品的更恶心的行为,更应防范其反咬一口。当然,荣光堂这一商标离开了村长的人脉和渠道,丫还能真的能下山摘桃子不成?对小雅此人的无耻和无智也是百思不得其解。
烟叔
发表于 2012-12-14 00:04:07
唉…偷物、偷人…她太过分了。
paroca
发表于 2012-12-14 09:58:08
我是头一次知道村长有自己的烟斗及周边的产业,村长在国内烟斗的圈子里的地位当真不低。希望这件事有个好的结果。
n333
发表于 2012-12-14 10:49:15
支持村长!坚决支持 !
但是村长不要和他(她)们计较 !重开一个商标!继续做下去!支持!
mahuic
发表于 2012-12-14 22:27:02
这年头道德无下限,只能通过法律手段维权了
clmml
发表于 2012-12-15 09:06:03
人在做,天在看。
但是我得先屯点荣光堂的通条。
MHTLP
发表于 2012-12-15 13:23:03
君子不与小人治气 村长重注册一个但这次一定要做好防盗
hall
发表于 2012-12-15 19:33:57
有人的地方就有江湖,有江湖的地方就有恩怨,这件事情不过是个人恩怨发展到一个阶段的爆发,与其它无关,仅此而已。
旁观者清,这件事情发展下去,依据商标法,退一万步讲,Leslie就算召回所有产品,相信也不会因此破产,烟斗村也不会因此没落,小雅就算设厂生产,面对这小众市场,相信也不会因此发财,GLOREDO品牌也不会因此升值。
既然双方都坚拒中间人,那就做壁上观,只是希望两位当事人理智斗法,不要伤及无辜。
时至今日,这两位当事人,男人有男人的稳重威仪,女人有女人的宽容气度,到是那位始作俑者,显得不男又不女了。
mouse_c
发表于 2012-12-15 19:57:14
回复 29# hall 的帖子
全部召回不必吧,斗包不在其GLOREDO商标涵盖的34类的范围之内。
通条嘛,手里存货多的另说,不多的当赠品也不错。
另外不标GLOREDO,只标荣光堂,不上含GLOREDO字样的图片,卖卖熟客也是可以的;P
执法也要成本的,还真到卖家店里、家里抄收啊:funk: