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隆2012 发表于 2012-11-24 23:21:27

好贴学习中。说到赵孟頫的确如蛆兄所言:其字——“笔意安闲,气韵清新,通篇行楷结合,方圆兼备,体态优雅,体现赵氏书法艺术的书卷气和富贵气”。但大多士大夫因薄其人遂薄其书。字如其人(观其书以得其为人)......看来此言有探讨的余地。不知斗界也有无此现象,下面这个作品大家能品出什么来,像谁的书法呢......不懂书法,妄言之,村友勿怪,蛆兄见笑了


yongwen 发表于 2012-11-25 16:12:43

纠正错误:前天爱斗兄的帖子中有一句“颜筋柳骨”,我当时看了之后没有仔细斟酌,仅凭儿时记忆,以为是爱斗兄的笔误。为提醒爱斗兄,即随付一贴示为:应为颜骨柳筋,而非“颜筋柳骨”!!!。事后我感觉以爱斗兄的博学不应有此笔误,故随即查阅资料。资料证明:”颜骨柳筋“与“颜筋柳骨”同义。前者出处《二刻拍案惊奇》卷二:“此书颜骨柳筋,无一笔不合法。后者出处”宋•范仲淹《祭石学士文》:“曼卿之笔,颜筋柳骨。” 现特此更正并向各位致歉!

爱斗之蛆 发表于 2012-11-25 21:08:30

回复 5# yongwen 的帖子

原理上应该是:颜筋柳骨,意思是颜楷筋肉丰腴、绵里藏针,柳楷骨力雄强、锋芒外露。

三久水云 发表于 2012-11-26 03:33:52

回复 1# 爱斗之蛆 的帖子

书法和烟斗一起论道,立意新颖,:victory:

yongwen 发表于 2012-11-26 05:30:57

我知道爱斗兄为什么不喜欢临摹颜真卿的字了。

LeslieNg 发表于 2012-11-26 06:11:17

蛆爷和颜楷那是气场不合,好比《第八号当铺》韩诺和阿精只要一走进白家教堂庙宇,就浑身不舒服 ;P

爱斗之蛆 发表于 2012-11-26 06:50:04

村长说得对,看着它俺怎么都喜欢不来:





米芾评颜楷为:“后世丑怪恶札之祖”,我看老太太的有几支斗倒有点颜楷的味道:



[ 本帖最后由 爱斗之蛆 于 2012-11-26 06:56 编辑 ]

LeslieNg 发表于 2012-11-26 09:12:45

回复 37# 爱斗之蛆 的帖子

还是 Lars 和颜楷的路子相近,而 Anne Julie 显然是另一路,弄得好时有点像颠张醉素、弄不好时就什么都不好说了 ……

蛆爷喜欢 Lars 却不喜欢颜楷,好比觉得人家孙子横看竖看都很顺眼,但一口咬定爷爷肯定不是亲生的 :lol

我个人看来米字有点不够端庄,嚣扬有余霸气外泄,并略带邪气,和 Jess 相去甚远,倒是和 Tom 更相像。元章可能有点以小笑大了,他的字其实好写,颜楷不好写。古人的字,与他们在封建官僚/文人系统混的姿态和立场很有联系,不是纯粹的艺术。米字和颜字,好比《三十六计》和《金刚经》的微妙区别,前者是不能挂在办公会客室的。又好比生意做得大的人,往往挂听上去毫无创意沉闷之极的 “大展宏图”、“海纳百川”;而挂看似挺浪漫的 “荷下听雨” 的,往往是边边角角的小生意人,人家怕他酸,不敢和他做大,怕早晚吃药。这样就高下大小立见。当然不能否定谁都有悄悄在内心深处惦记 “荷下听雨” 或者小私室挂 “踏雪寻梅” 的可能性。反正不要相信这是纯粹的心画:更多的是姿态。设想皇帝要在颜米二者间选一个 CEO/CFO,会选谁?这个问题就立即明白了。事实上,我们百度一下:

颜真卿,开元 (713-741) 年间中举进士,登甲科,曾 4 次被任命为监察御史,迁殿中侍御史。因受到当时的权臣杨国忠排斥,被贬黜到平原(今属山东)任太守。人称颜平原。肃宗时至凤翔授宪部尚书,迁御史大夫。代宗时官至吏部尚书、太子太师,封鲁郡公,人称 "颜鲁公"。

米芾,中国北宋书法家,画家,书画理论家。祖籍太原,迁居襄阳。天资高迈、人物萧散,好洁成癖。被服效唐人,多蓄奇石。世号米颠。书画自成一家。精于鉴别。曾任校书郎、书画博士、礼部员外郎。善诗,工书法,擅篆、隶、楷、行、草等书体,长于临摹古人书法,达到乱真程度。宋四家之一。

显然米芾是个酸人,他有什么资格以居高临下的姿态批判颜真卿傻逼呢?关公战秦琼一下,要是把他们放在同一个朝代,各自维持身份,那么二人相遇,米芾只有低头赔笑、奔走安排筵席和小姐的份。放在人口膨胀、竞争激烈、信息更对等的现代,颜真卿可能可以当个富士康金龙鱼 COO,而米芾大概只能混个中学历史老师或者奢侈品代言人之类而已,牛逼啥呢?

同理,我们也不要相信风格和斗型是烟斗制作者很不自觉地而然而然弄出来的,这件事更多是划地占坑,没那么抒情,没那么放浪形骸、波希米亚。子非 Lars,怎知 Lars 不整天郁闷不能做小斗,手痒得紧?

再换个视角:纯玩形式行不行?当然可以,但这就是价值取向了,结果只有一个,就是美丑说不清,谁也不服谁,文人相妒,文无第一。

随便谈谈个人感受哈哈,我们向来大力保护楼主的。

兴隆2012 发表于 2012-11-26 09:13:39

颜体的存在想是有它的道理,它的拙中现巧、固本守拙便是一例。不喜欢它也许是兄是建筑师的缘故吧。忽想到一节。可与书画相提并论者是否都将要失去真正的使用价值,也许烟斗是个例外啊....对不起,跑题了。脑子有些乱。

yongwen 发表于 2012-11-26 10:21:56

村长的帖子有意思。爱斗兄的帖子标新立异,令人耳目一新。这类帖子应再多来点。

[ 本帖最后由 yongwen 于 2012-11-26 10:23 编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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