kekepig139138
发表于 2011-11-6 12:18:13
既然卖草风险这么大,不赚钱以后谁还愿意卖?
将军山
发表于 2011-11-6 20:52:02
好像总共才三千几盒烟丝,何以如此劳师动众?
你去查查那秃顶警察的家,说不定随便查个三千万钞票出来!
无语,无语中!
jy6108
发表于 2011-11-7 18:46:01
希望老王早日回来。。
edmond
发表于 2011-11-9 19:04:21
在法院判决前,只是涉嫌而已,如果讲法制的话。如果不讲法制,区区烟草又算个鸟。
损友赵海客
发表于 2011-11-19 09:50:22
最后上镜的那个老王员工 我大概猜到了是哪位
个人感觉很愤怒 都是过生活养家的 一个个都压在地上拷起来算什么意思 又不是罪大恶极的刑事犯。
中山医烟侠
发表于 2011-11-19 14:03:11
树大招风啊。
所谓非法经营罪,主要看涉案金额。就斗草而言,不知道检察院怎么算金额。
不过我们一致认为斗草一盒值10元,涉案金额3万多,情节轻微。
广州的店家,就一直是合法经营,店里的草,货值不过万,批评教育罚款、研究一下就过关了。值得各位店家学习。
wjfreedom
发表于 2011-11-19 17:48:20
医侠的统计数据非常的...........
不好说,你懂的,关键是我们仅仅是消费者,而非经营者,广东俗话:食得咸鱼抵得渴。
bigpig
发表于 2017-8-26 21:18:13
回复 37# 不羁的轻烟 的帖子
国家没少在里边掺东西
bigpig
发表于 2017-8-26 21:24:05
回复 59# 不羁的轻烟 的帖子
大壳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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