jackboff924
发表于 2011-6-11 06:47:05
原帖由 piggy 于 2011-6-10 12:55 发表 http://bbs.pipevillage.org/images/common/back.gif
鉴于我那少得可怜的审美细胞数量,石楠斗目前(也许是一直)只能接受撞球、扑克这样的外型,大师们的扇贝鲍鱼水牛角就算了:lol ,以后可能再进的也就是D斗了(目前还在学习中),还有出于对大众厂家的致敬,或者说应 ...
Dunhill DR 是不是死木或老木,有待商確,好像Dunhill自己都沒這說法,貌似斗民自己對dead root字面上的解讀
就我自己的經驗,手邊的DR 和非DR 光面斗相比,就外貌紋路來說的確不同,DR的水波紋明顯,表面紋路較通透(不知道用什麼形容詞)
抽煙品質的確好很多,不是單純的順暢,而是有一種奇妙異於一般煙斗的怪體驗(神格化?)
網路上對dunhill或某些著名斗師的評價參考一下就好,就我觀察 ,如solidus所說,很多人跟本沒用過就可以發表經驗了
這玩意和音響圈一樣,聽某位大屍亂吹幾句,就跟著瞎起鬨了,問題還在於網民教育文化的不足,缺乏判斷力,不過當鄉民起亂到是一流........
piggy
发表于 2011-6-11 10:26:50
可能举例、假设更能focus一些:
假设全球实现了物质极大丰富、按需分配(即您先不用考虑价格、营销等因素了),但为了保护环境,每个斗民只能拥有一把斗(也就是您只能3天左右抽一斗),那您是选被植物学家(这家伙也是世界政府按需分配给为您的 )证明是百年老根做的机制斗,还是只有十年木龄的大师斗(再假设不知道为啥,万恶的世界政府就给了这2个选项)?
显然,答案是:青菜萝卜,选后者的人可能更多些,我猜。
假如是我选,我会怎么做呢?首先要一块百年老根的料,然后请大师把烟道做好,然后斗钵外型切成精致些的长方体----一个对我来说比扑克、撞球更完美的造型,此即完工,千万别再给我上色打蜡了;大师见到这块料时所产生的灵感,对我来说可能是个噩梦,您就憋肚子里吧,等下块料再折腾(我了解大师那时的心情:想杀了我)。
总结下来,就是我不会承认魔术的比例,工也只承认烟道的工(这里再假设,一流大师和二流大师对烟道的技艺了无差别),料对我来说最重要。
这让我想起一部探险的电影,里边粗鄙的海盗找到古代黄金器皿后,也只是把它们当黄金变卖,完全不考虑其历史价值,艺术价值,说实话,我就是那种海盗,当然如果有买家承认其历史、艺术价值,我也会考虑卖贵点的。但别忘了,这是卖掉的,而不是自用的,如果是自用,我会选最普通的样子。
如果是您选呢。。。
即使有一天科学证明老根与嫩根在抽烟质量上并无差别(比如用各种纳米级的耐火传感器插到钵内,温度、湿度、乃至各种化学成份瞬间所占比例等这些数据随时传回电脑分析),那至少握着老根(大家不要想歪了 )是不是更有感觉呢?
最后请您在对以上粗鄙言论拍砖前,请注意:一切均系假设:lol
piggy
发表于 2011-6-11 10:36:59
从回复看,蓝刃兄、帮主大人对料也很看重:lol 帮主的那把DR测评我以前学习了好几遍呢:handshake
muramasa
发表于 2011-6-11 10:46:09
原帖由 jackboff924 于 10-6-2011 23:47 发表 http://bbs.pipevillage.org/images/common/back.gif
Dunhill DR 是不是死木或老木,有待商確,好像Dunhill自己都沒這說法,貌似斗民自己對dead root字面上的解讀
就我自己的經驗,手邊的DR 和非DR 光面斗相比,就外貌紋路來說的確不同,DR的水波紋明顯,表面紋路較通 ...
我之前也在D家DR帖子里说过这个问题
其实DEAD ROOT是个注册商标,和死根没有直接的必然联系
结果村里出来很多叫兽砖家来教育俺。。。
muramasa
发表于 2011-6-11 10:49:37
本来写了关于苹果公司的乔布斯,SUHR吉他公司的约翰舒尔类比其中
不过没保存,没了。
这里面的东西,如果有感兴趣的,自己去了解吧。都一样的事儿。
piggy
发表于 2011-6-11 11:24:02
无论DR是不是字面意思,从帮主实践结果看,确实好抽,那只能说明Dunhill确实有选料的秘诀。据说加拿大的Julius Vesz的料也用DR这个词。
muramasa
发表于 2011-6-11 15:15:31
这是毋庸置疑的
D家的DR的木头确实非常棒
究竟是不是死根就不得而知了
wjfreedom
发表于 2011-6-11 21:14:26
今天身边的朋友刚弄了一把68年的2号root,prince,连续抽了2斗G&H的BROWN No.2,只能用爱不释手来形容。
s_icn53e
发表于 2011-6-13 05:28:47
很多问题要综合来看,单拿出一项来比较没啥意思...
kaydens
发表于 2011-6-23 12:35:18
原帖由
LeslieNg 于2011-6-10 05:46 PM 发表
file:///C:/DOCUME%7E1/Chris/LOCALS%7E1/Temp/msohtml1/01/clip_image001.gif
file:///C:/DOCUME%7E1/Chris/LOCALS%7E1/Temp/msohtml1/01/clip_image001.gif
关键是从社会学/经济学的角度,为什么让消费者不在偏好上作妥协?自产自销的匠师必然提供定制服务吗?这是无可避免的博弈结果,还是消费者一厢情愿的良好愿望?
願不願意作妥協這就是每個消費者自己的決定
在我個人淺薄的經驗裡
自產自銷的製斗人大多提供訂製服務
很多所謂 "大師" 的年產量大多數也是斗客訂製的
原帖由
LeslieNg于 2011-6-10 05:46 PM 发表file:///C:/DOCUME%7E1/Chris/LOCALS%7E1/Temp/msohtml1/01/clip_image001.gif
这个附加值是重点。附加值的产生,意味著匠师必然耗费交流/交通精力或艺术前途才得以达成,从而产生成本/代价。本案是 “羊毛出在匠师身上”:
或许多少在价格上体现出来了,但体现得还不够;又或许体现附加值是以架空店家利润进行抄底竞争。无论是完全竞争状态(PerfectCompetition) 下或规定价格体系的代理制度下,抄下家即经销商的底
(包括将自销卖不掉的 “坑子货” 推让给经销商,以主观等级戳记掩盖客观销售事实),往往是自断后路的反杠杆愚蠢行为,最后必然失去经销商而被迫自产自销。若知道所以然有意为之放弃经销商
也不是不行,但这样等于失去广泛曝光率及宣传推销因素的助力,并放弃经销商购销而盘活的现金流了。这样的做法,有可能的确让消费者一时占到便宜,但是建立
在匠师蒙昧甚至愚昧的前提下的。这种背离经验和理性的例子,长远看该是小概率事件,缺乏普遍性和代表性──起码一等一的匠师极少如此操作的。
自銷賣不掉的就是坑子貨? 有經銷商進斗是以照單全收的方式在進的嗎? 經銷商會因為製斗人自產自銷就不再進他的斗嗎?
實際上這是煙斗業界長久以來的商業模式.
製斗人這個行業跟大部分的零售行業一樣
沒有人喜歡屯貨
以芝加哥斗展為例
參展的製斗人沒有人會想在斗展結束後
又把煙斗裝箱帶回家
斗商也都在展覽開始前就會先與幾個有興趣的製斗人先說好"這幾隻煙斗如果斗展沒賣掉
我要了."
這絕對不是 '自断后路的反杠杆愚蠢行为' 抑或是'匠师蒙昧甚至愚昧的前提下的...背离经验和理性的例子'
而是製斗人與斗商之間的互惠
煙斗業界稀鬆平常的常態互動
不過這個互動方式是建立在斗商與製斗人在零售價上取得互信的基礎上
這點是絕大部分的斗商都有的默契
只有極少數
用零售價在斗展掃斗
或煙斗帶回自己國家後加碼兩三倍的
為這良好的循環帶來他們當地煙斗銷售體系的不正常與不平衡
原帖由
LeslieNg于 2011-6-10 05:46 PM 发表file:///C:/DOCUME%7E1/Chris/LOCALS%7E1/Temp/msohtml1/01/clip_image001.gif
这是典型的“受害人心态/受害者思维” (Victim Mentality) ,若考虑平行输入 (Paralleled Trading)、规模效应(scale economy)等因素,消费者很可能反而是获益一方。
撇除极少数匠师自我实现
(Self-realization)的因素,您提到的情况就是 “羊毛出在匠师身上” 的特例,往往是因为匠师缺乏艺术自觉性
(spontaneity)、经济学知识、或者行情不够好而造成的;最后,艺术史/工艺美术史中成熟环境下的经验,越是上品的大师,往往就越不喜对方提要
求、作定制,或者以点品加倍的方式充分体现这个附加值/成本,举例:
吴待秋著色须加二成,画五色梅花须加倍,每加一寸即须加价;吴湖帆,润例画四幅屏幅,即须加倍,青绿加倍,金碧再加倍;冯超然亦有加倍、再加
倍之例;赵叔孺画一匹马若干,四匹加倍,八骏图再加倍......高震霄、沉卫,所订例看似至廉,先谈高例,举一例言之,写一扇面只三元,金笺倍之,注明跨行行书、跨行楷书,加一倍(六元),单行正楷,再加倍(十二
元),双行小字再倍(廿四元),作篆、或隶,再倍,四十八元了,篆隶并书,又倍(九十六元),正、草、隶、篆合锦(一百九十二元),如为金笺扇,则最高价
为三百八十四元之多。以加番如打麻将牌之办法也。沉淇泉老人,则书件以字数多少为计数,平时一扇,只写七律一首或三首七绝,价三元,每加若干字加一倍,逾此再倍,再倍再倍,倍到最高双行小楷亦需二百元以上矣。
- p.216, 《安持人物琐忆》,陈巨来
著,上海书画出版社,2011年
齐白石一九三一年自定 “卖画及篆刻规例” 云:“刻印每字四元,名印与号印一白一朱,余印不刻。朱文字以三分、四分大为度,字小不刻,金属、玉属、牙属不刻。石侧刻题跋及年月,每十字加四元,刻上款加十元。面有裂纹,动刀破裂不赔偿,随润加二。无论何人,润金先收。”
- p.16, 《朱朱白白: 北堂旧藏齐白石印集》,上海书画出版社,2010 年
自产自销的烟斗匠师,莫说敢点品加倍、加几倍,即使加30%,似乎也是闻所未闻。关键是:如此付出成本和代价,却鲜有将其体现在直销价格中,这是健康现象吗?究竟“羊毛出在谁身上”,此刻已相当明确了。由此亦可反观,成熟合理的工艺美术圈子,何来这么多天上掉下来的打哈哈及“附加值”?艺术不一定要 “好商量”、 “平易近人”,不应像杂货铺“您买什么我就卖什么”。
又或者是时候反思:以这种方式给您诸 “免费/价钱相宜”的“附加值”的匠师制品,其真正艺术价值及收藏价值了...file:///C:/DOCUME%7E1/Chris/LOCALS%7E1/Temp/msohtml1/01/clip_image002.gif
絕對不是受害者心態
就算在平行輸入(Parallel Import) 或規模效應(Economies of Scale)的前提下
消費者頂多是再自己所屬的輸入區內買到與國民經濟水平相等的一分錢一分貨
並不會特別”獲益” (村長要幫大家上ECON 101 嗎?)
我不是收藏家
而是愛抽煙斗的人
對我來說煙斗可以是極為賞心悅目的“工具”
雖然這個工具的實用性對我才是最重要
但如果製斗人願意依我的喜好去打造這個工具的外型那再好不過了
當然每個人對煙斗的觀點是見仁見智
有意思的是有多少製斗人稱自己為藝術家並視自己的作品為藝術品呢?
我也來舉例好了:
“I am a craftsman. I was told not so long agothat one of my pipes was displayedat the Museumof Modern Art in New York,but I regard myself as a craftsmanmore than an artist. In the early years I learnedmuch from the great masterslike Sixten Ivarsson, but these days I learn the mostfrom my customers. Aknowledgeable pipe smoker who tells me precisely what he wantsis my bestteacher. Pipe makers who ignore requests or suggestions from theirpipe-smokingcustomers make a big mistake, in my opinion.”
-pp. 42-43 “In Search of Pipe Dreams” by RickNewcombe,Summer Books, 2006
這段村長翻譯過我也不好意思班門弄斧
是誰說的大家猜猜
猜不到就翻翻書吧
我很好奇的是
村長有沒有為自己訂製過煙斗?
還有Herr Dittmar為Gloredo作煙斗時有沒有再怹的“藝術自覺性” 上作妥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