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知道100年以后的情况是怎样,现在,全世界的人都知道:吸烟不仅有害健康,并且损害他人的健康。自己的健康被损,是自己的事,与人无尤,但是,吐出二手烟似乎是在进行着某种犯罪,所有人都有制止这种犯罪,谴责及惩办罪犯的权力与义务。
我不知道吸烟有害健康这个结论是经过了怎样的科学研究得来的,只知道所有的宣传已经将这个结论言之凿凿地深入了民心,而且,很多人也似乎与我一样,无知地将之坚信不移的接受了。
姑且不谈尼古丁的药理作用,及人类将烟草作为药时得到的烟草的好,姑且不谈许多抽烟长寿的,这些不会有人跟踪研究的事实,往往沦为没有科学依据的偶然现象,且看看人类历次的反烟运动是如何推开的。
第一位因吸烟受罚的是一位叫拉齐奥的西班牙水手,当他从新大陆回来后,邻居们认定他嘴冒青烟的行为是魔鬼附身,宗教法庭因此将他投入监狱。
最初的时候,反烟是自谓有教养的欧洲人对新大陆居民的蔑视。1603年的英王詹母斯亲自写了一本名为《对烟草的强烈抗议》的书,通篇指责吸烟是“未开化的、没有上帝指引的、奴性的印地安人的野蛮兽性习惯”,(请留意这些宣判式的形容词,与现在吸烟有害健康是一脉相承的)还有:“烟草是肮脏的,使用烟草治疗梅毒,不过是用在体内产生的癌细胞或毒液的方法来杀死另一种疾病”(还是很注重运用科学名词来论理的)。
在没想到更充分理由的情况下,宗教便是最好的理由。信仰上帝的人们说,烟草是异教徒的印地安人搞偶崇拜用的,当然是坏的。同样,伊斯兰教徒说《古兰经》没有允许吸烟,这就是反烟的最好理由,可是,吸烟者说《古兰经》也没禁止吸烟啊!
当然,信仰的力量在没有信仰的人那里是软弱的,统治者才是最有力的。奥斯曼帝国的统治者穆雷德四世曾颁布了对吸烟者处以极刑的禁烟令,是因为一场为庆祝长子的焰火晚会而引起的大火,烧毁了半个城市,于是,短短14年内,大约2.5万人因吸烟丧命。吸烟危害生命在这里倒可以找到最好的证据。明朝崇祯皇帝反烟的理由也立意颇新,因为“烟”与明首都“燕”同音,而“吃烟”既“吃燕”,这对于日暮西山的统治者无疑是刺耳的,于是,几道圣旨,凡私种烟草及嗜烟者都处死刑。比起来,当年的吸烟者更要有视死如归的大无畏气概,这种精神今天是很难体会了。
皇权倒台后,人们本应更自由平等,但有人就是看不掼人类的一点点嗜好和乐趣,以种种名义加以干预,将自己的意志强加给人。
19世纪的美国,一位叫加斯登小姐的女教师就以科学的名义和宗教的激情引起人们对烟草的恐慌。
1914年,当时汽车业巨头:亨利。福特也许是太想彰显自己身上的道德力量,发表了《反对小白奴隶贩子》一文,全身心地推动反烟运动。他这样说道:只要观察一下典型的犯罪案例就会发现,犯罪人是一个顽固的吸食卷烟者,(待续)写在5.31世界无烟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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