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因如下,请琢磨:
http://www.pipevillage.com/newforum/dispbbs.asp?boardID=17&RootID=11021&ID=11021
http://www.pipevillage.com/newforum/dispbbs.asp?boardID=17&RootID=14691&ID=14691
规章已经有太多之嫌了,请问难道要开发通过类似国家法律详尽的东西?威望只能加不能减?难道每每加减威望都要公投,讨论或者解释一番?别人义务维护这个论坛,时间精力都不是东西?
“这样将造成大批的人员流失。”
天要下雨娘要嫁人,曾有人要做 Drama Queen 以他们有限的心智想不通或者没招了,就发高调公告说要走的做法(用意何在?)I don't give it a damn. 更何况论坛会因为嗜好变更、时间安排等原因,导致没可能每个村友都在这儿频繁活动。
“对于网民的起码的尊重都没有”
我绝对尊重我的村友,当然如果有人不尊重这个论坛,不尊重其他村友的话,我无需尊重,或者会让他/她先留在『热身场』学习尊重。
“不要在有山大王的想法了,此山是你开,但此山也要靠大家建。”
我有权利和义务维护这个论坛的格调。“不要有山大王的想法”这句话本身就是一种人身攻击。我不是山大王。如果不认同此说法的话,请在此贴前自动加一句“请雪狼狐兄不要再有强奸犯的想法了”。
“此山是你开,但此山也要靠大家建。”这句话本身正确(只是“大家”的定义是什么?),但是作为这件事的辩护甚至作为指控的话,无疑犯了逻辑上的错误。在辩论技巧上,这是迷惑评判和听众,通常盲辩者在站不住脚的时候使用的最后几招的其中一招(不过我相信你不是故意的)。此话的潜台词已是 我否认要靠大家建 或者 否认由大家建这个事实。如果不理解或者不认同此说法的话,请将此贴全部内容替换成“随地吐痰乱扔果皮是不对的”。
如果管理都是小肚鸡肠的,那将如何管理下去”
同理。我作为站长对这个网站有我的理念和格调要求。思维和触觉迟钝,撒手懒管,什么都 say yes,对着什么人都献媚的的站长就是“海纳百川”,维护格调或者不被某种自认为聪明的想法牵着鼻子走,甚至不愿同流合污的,就是“小鸡肚肠”?对于这样强奸式的思维模式以及指控我非常反感。
今后恕不回复同类贴文 谨此
[此贴子已经被LeslieNg于2004-2-18 21:08:14编辑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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