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绿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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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953 年 7 月 25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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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5-18 17:21: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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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 1# tianmaoliang 的帖子
不要删, 于情于理于法无可论述之处.
店家如何自有公断, 店名雷同但不同属领域不违法, 就算你是东家多一个购买斗草的地方也是良性竞争, 何错之有.
村长是个有智慧和见识的人相信他也同意我的看法. 我不相信你是东家, 论譠本是言论自由的地方, 只要不违背宗旨, 不造伪作假就行.
做个男人说过的话就同放出的箭, 做个汉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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