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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年9月14日,美国食品和药品管理局(FDA)发布公开信,提醒业界注意根据《联邦食品、药品和化妆品法案》和《家庭吸烟预防与烟草控制法案》,自9月22日起禁止生产和销售含特定香味的香烟。美国总统奥巴马曾于6月22日签署了《家庭吸烟预防与烟草控制法案》,授权FDA管控烟草产品的生产和销售。根据该法案第907(a)(1)(A)章规定,香烟或其组成部分(包括烟草、过滤嘴或烟纸)不得含有或添加除烟草薄荷醇以外的任何人造、天然香料、药草及调味品,从而使香烟或烟雾含有草莓,葡萄,橘子,丁香,肉桂,菠萝,香草,椰子,甘草,可可,巧克力,樱桃,或咖啡等香味。该标准适用于所有烟草制品包括香烟、雪茄及其他一些烟草制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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