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岁以下勿入]谁抢了我的女友?
12月1日,推开烦闷沉重的工作,我决定寻找一个亲密的伙伴,小雅把“丁丁”介绍给我,看到她,眼睛一亮,终于相信世间确有一见钟情。我是第一次,丁丁也是。
她传统不失时尚,理智不乏小资。苗条的身段,修长的腿脚,光洁的脖子上戴着一个亮闪闪的银项圈。她只轻轻的一个吻,便带给我全新的体验,令我沉醉和着迷。
接下来的6天,我和丁丁,形影不离,日夜合欢,我们腾云驾雾,徜徉在云端和天际,我们如胶似漆,纵情于田间和绿野。
第7天,舍不得把丁丁独自留在家中,也有几分炫耀,我带丁丁出席朋友的饭局。
席间,丁丁紧紧地靠着我默默不语,一直用火辣辣的眼神看着我。时尔,我低头轻触她的芳唇与她呢喃细语,间或,我拿起酒杯跟朋友高谈阔论一饮而尽。酒至三巡,菜过五味,哥们终于忍不住了,试探性地触摸了丁丁一下,丁丁只是莞尔一笑,我对他的行为视而不见,男子汉顶天立地大丈夫,岂能小肚鸡肠?哥们喜欢我的女友证明我的品位不低,眼光不赖。
唉~不怕贼偷就怕贼惦记,我和丁丁耳鬓厮磨,哥们看得眼红心跳,得意之下,我多喝了好几杯,面赤耳热。哥们趁机下手,强行掳走了我的温柔女友。悔呀,又不能说,兄弟如手足,妻子如衣服,罢罢,忍痛割爱!
致电小雅:还有如丁丁这样的货色吗?雅回答干脆:郎才女貌,琴瑟合鸣,你跟丁丁是多么般配的一对,而且已经水乳交融。好好珍惜你的第一次奥,一旦错过就不在!
夜,我一个人,黑暗中四处是丁丁留下的味道,她的独一无二的体香,还有我们缠绵缱绻的气息,我很心痛。
小雅说:很快你就不心痛了,开始难受,是那种一旦失去了没有能替代的滋味。
果然,睁开眼闭上眼,我满脑袋都是丁丁。想象着此刻,她正象每次与我独处,跟我的哥们鱼水之欢,任他按,压,挤,抽,拉。。。谁都想象不出外表平静似水的她一旦被点燃会有着火样的激情,眼神灼热,浑身发烫,任我把玩,爱抚,拿捏。。。每次完事后,我的手掌一片湿热。竭力控制着自己的想象力,任妒忌和怨毒如虫,噬过我的每个毛孔和细胞。
终于,忍受不了这种寂寞。我来到胡同闪烁着的霓虹灯处,老妈子笑嘻嘻地问:有熟悉的还是我帮你介绍?——随便!那一刻,我只想迅速解决我的欲望。付了钱,我把对方带到街角黑暗中,粗鲁地撕破了她的外套,我的嘴巴焦急地凑了上去,简陋的包装,廉价的味道,为什么她不是丁丁?齿咬,吮吸。。。干柴烈火,几分钟,三两下完事,我把对方丢下,任她沦落在冷冷的寒风中。
我背叛了丁丁。
脾气好大,火气很冲,我拨打朋友的手机:喂~~哥们儿,把我的爱斗还给我!!!
——谨以此文献给烟斗遭遇抢劫的尚在热身场上的新友老聚来,谢谢yaoyao4k!
[此贴子已经被小雅于2005-12-9 2:47:48编辑过]
呵呵,写得有水平,俺看得****,好
此贴不顶更待何时!!!!
看了姐姐的“日夜合欢”四字,再叼起烟斗时竟然有些脸红心跳了。。。。。。哈哈 搞不好原来烟斗也可以YY,厉害啊 "按,压,挤,抽,拉。。。
任我把玩,爱抚,拿捏。。。"
用词猛了点,有人"脸红心跳了". 小雅文章绝对好。不过恳请村友们表往俺伤口上撒盐了。
不撒盐了
这贴再往下跟就跑高粱地儿了。打住! 这这这,哈哈。。。。看得过瘾哦!呵呵!换了我一定会守住的,嘎嘎! 推一下老文 难怪有人说世事洞明皆学问,人情练达既文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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