右耳777 发表于 2002-11-16 13:02:28

烟草评论之我见--续

真是冤枉啊
在下的帖子就在上面,拜托,我哪里说过应该只谈喜欢的,不说不喜欢的!!
在下只是说“请不要下太明确的定义,尤其是不好的定义”
为什么大家会认为我不希望斗友发表不同的意见呢??
村长不是说了吗:
的确,作为公共论坛,大家对某种事物的评论,会对其他朋友对此事物的认知有所影响。虽然我们并非要一味贴金,不说坏话,但我们似乎应该明白说话的艺术是沟通的润滑剂,对吗?

至于getrighto兄所说的
争论嘛,言辞激烈不可避免,在我眼里是旗帜鲜明的表现。说话要藏着掖着,前怕狼,后怕虎的那叫难受,不如打听怎样才能当潜水村民。言辞激烈并不代表粗言烂语。煽人耳光了,让人捧着脸蛋说谢谢那叫高;把人打趴了,地上那位还帮着赶围观的那叫绝;出帖能博广大村民一会心微笑那叫水平。

您的观点用在学术探讨上也许更合适一些,至于烟草,这种不存在对错的东西,您怎么争论呢??
再者说,好像至今也没有出现过什么言辞激烈的碰撞。
在下只是觉得发表喜好的时候,可以婉转一点,不用下定义。 但这也不至于就是广告。

最后,在下发表的不过是个人的观点,我相信大家的愿望都是创造一个愉快的讨论环境,没有其他。

getrighto 发表于 2002-11-16 14:32:17

右耳兄在上,请拨冗俯视我更加冤枉的苦脸吧?
我跟帖主旨是对整个论坛气氛而言的,有感而发。
有一节目叫“传话”:第一人告诉第二人,第二人告诉第三人,依次类推传话下去,到最后返回来的信息能叫人笑破肚皮。比如,我说965的味道真是绝了,传走后,最后一个人可能走来一本正经的说有把登喜路直纹就卖65块,便宜!
跟帖也同理,多了,方向就拐了,一不小心还反了,呵呵,都是好人,都是好人呀!

老邦邦 发表于 2002-11-16 17:05:08

与右耳777商榷

以下是引用右耳777在2002-11-16 13:02:28的发言:
在下只是说“请不要下太明确的定义,尤其是不好的定义”
为什么大家会认为我不希望斗友发表不同的意见呢??
在下只是觉得发表喜好的时候,可以婉转一点,不用下定义。 但这也不至于就是广告。

最后,在下发表的不过是个人的观点,我相信大家的愿望都是创造一个愉快的讨论环境,没有其他。


以下是引用右耳777在2002-11-1423:52:58的发言:
Sunday's Fantasy--Approved by Members of the Pipe Club of
London/England
比较俗的包装,价格在5○元左右。
有我不喜欢的香精味,刚抽起来有一种烟灰的味道,或者说,土的味道
随着烟丝的燃烧逐渐变淡。
介于原味烟和调味烟之间的味道。
我抽了几斗后就放弃了。


我认为您对Sunday's Fantasy--Approved by Members of the Pipe Club of
London/England 这款烟从包装到口味以至取舍都给了非常明确的评价,这算不算是您对它的定义呢?我认为大家都应该这样讨论烟草及其他相关物品。讨论就应该有自己明确的看法,如果愉快的讨论就是“今天天气......哈哈哈”不说也罢。



[此贴子已经被作者于2002-11-16 17:05:08编辑过]

水烟色 发表于 2002-11-18 17:22:51

“下定义”和“评价”之间本来就有区别,对于右耳的意思,只要识字的人都明白。如果非要以子之矛攻子之盾的话,歪枪歪剑的总能找的,我觉得有点不有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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