芭樂跟香蕉怎麼比???
以下是引用THYM在2005-6-4 15:15:20的发言:[此贴子已经被作者于2005-6-4 15:15:20编辑过]
男人不一定要抽煙斗,但「正常」的女人「應該」都會穿內衣褲(如果她只穿Channel #5,我也不反對)。喜歡煙斗,是特定的嗜好。追求La Perla,則是對其民生必需品有著特定品牌的忠誠度。兩者類屬迥異,拿來相互比較,猶如將「芭樂的甜度」與「香蕉的長度」對比。
思維邏輯嚴謹如THYM大大者,仍舊犯了將芭樂與香蕉類比之謬誤,難不成是因為看La Perla型錄看到腦門充血? 香蕉跟芭樂怎麼比? 香蕉跟芭樂為什麼不能比?
這完全取決於分類的出發點. 你說"煙斗是嗜好, La Perla是民生必需品, 所以不能比". OK, fair enough! 但是如果說"煙斗和La Perla都是luxury good (Wal-Mart水果牌才是民生用品, 幾百塊買來的兩三片破布不是), 為什麼不能比". 我不覺得這問思維邏輯有什麼謬誤.
再問個問題: 你覺得在百貨公司裡, 煙斗是放在精品專櫃, 還是民生用品專櫃裡比較恰當; 在百貨公司裡, La Perla是放在精品專櫃, 還是民生用品專櫃裡比較恰當?
白馬非馬? 白馬到底是馬? 還是不是馬?
;-p
以下是引用pipeivan在2005-6-5 9:13:56的发言:
... 喜歡煙斗,是特定的嗜好。追求La Perla,則是對其民生必需品有著特定品牌的忠誠度... 思維邏輯嚴謹如THYM大大者,仍舊犯了將芭樂與香蕉類比之謬誤...
其實您的用意在於點出,女人和男人都一樣,多少都會出現「物化」的傾向。當許多男人非難自己的女人愛亂花錢買衣服香水時,這些男人可能也會花大錢玩車玩音響玩模型玩紅酒。當女人指責自己心愛的男人耽溺於煙斗雪茄時,她們可能也醉心於SPA、精油按摩或是減肥瘦身等玩意。OK,立意甚佳,立論清楚。在下完全同意,舉雙手雙腳贊成。此外,您採用反喻的方法用以駁斥「丑小Y」的觀點,此招甚高啊!
小弟跑來插花,只是覺得您用的比喻還差那麼一點點點點點點,就達到完美境界了,絕非反對您的意見。T大點出彼此分類的差異性,在下完全同意!(此外,T大的凹功,晚輩深感佩服。這麼會凹,不去選總統真的很浪費。或是說,弄個僑選立委來當當也不賴??)
不過,令人納悶的是,小弟只說"內衣褲是民生必需品","追求La Perla,則是對其民生必需品有著特定品牌的忠誠度",我並沒說La Perla就是民生必需品啊!手錶是民生必需品,但不代表Rolex也是民生必需品吧?在加州那種公共交通系統不發達的地方,汽車也是民生必需品,但不代表Benz或是BMW也是民生必需品吧!不戴Rolex,並不表示就放棄手錶,你可以改戴Seiko, Casio,去Walmart買一支$5.99的芭樂錶來戴,甚至去Dollar Tree弄支便宜的一元電子錶。不開Benz、BMW,可以改開實用的日本車或是便宜的美國車韓國車。同樣的,不穿La Perla,跟不穿內衣褲是兩回事。Victoria's Secret價格比較便宜,弄個Membership,每年生日還會送你一條免費內褲。Walmart也不賴,不到$10就能買到。如果你夠帶種,Salvation Army裡面也有賣便宜的二手貨,買東西還兼作慈善事業。
您舉百貨公司的例子,並巧妙地將煙斗與La Perla一同拉抬到Luxury Goods的層次,我一開始還真的啞口無言。但必須指出的是,民生必需品的反義並不一定是,它反而更可能是所謂的「嗜好品」,就像是煙斗這種玩意。「不抽煙斗」就只能推論「不抽煙斗」這樣的陳述,但是「不穿La Perla」卻不能推論出「不穿內衣褲」這樣的陳述。
喔,自己終究是煙斗村的新人,講這麼多,還深怕冒犯您這位煙斗村的老前輩。如果有所冒犯,盼您大人有大量,拜託你不要把我抓去海扁一頓、掄牆或是阿魯巴。
以下是引用THYM在2005-6-5 14:37:04的发言:
香蕉跟芭樂怎麼比? 香蕉跟芭樂為什麼不能比?
這完全取決於分類的出發點. 你說"煙斗是嗜好, La Perla是民生必需品, 所以不能比". OK, fair enough! 但是如果說"煙斗和La Perla都是luxury good (Wal-Mart水果牌才是民生用品, 幾百塊買來的兩三片破布不是), 為什麼不能比". 我不覺得這問思維邏輯有什麼謬誤.
再問個問題: 你覺得在百貨公司裡, 煙斗是放在精品專櫃, 還是民生用品專櫃裡比較恰當; 在百貨公司裡, La Perla是放在精品專櫃, 還是民生用品專櫃裡比較恰當?
白馬非馬? 白馬到底是馬? 還是不是馬?
;-p
pipeivan君的白马论见解很是独到,并且引申出这样深层次的探讨令人非常高兴。
其实人本身的这种物化的倾向很多人身上都存在,只是程度不同而已。我所表达的意思并不是反对人的这种物化倾向,只是不要形成一种“癖”,“爱好”同“癖”是两个不同的概念,希望THYM君能够理解。
子非魚 安知魚之樂
你也不是我, 你怎麼能那麼確定地知道我是什麼"用意", 想要"點"出什麼?
有些時候, 討論一種邏輯之前是有必要先稍微了解一下那種邏輯的專屬"語言"(先要變成魚, 才能知道魚快不快樂). 我覺得讓你納悶的原因, 是因為你想要用"你的語言", 來解釋"我的邏輯". 你一直想要把"不穿La Perla"與"不穿內衣褲"劃上等號, 可是我在前面已經表示過"我"不認為La Perla和一般內衣褲是相等的. You see, 我們在用不同的語言, 討論一種(我的)邏輯.
因此我同意你的"不抽煙斗=不抽煙斗"的陳述, 但是我無法同意你的下個陳述. 不然, 用了等量消去法之後, 就有可能得出穿內衣褲=穿La Perla, 穿內衣褲的人都穿La Perla的結論. Huh?
丑小Y希望我能理解"愛好"和"癖"是兩個不同的概念, 可是在我看來它們的本質明明就是相同的, 所不同的只是分類的立足點而已. 番婆覺得我的煙斗"愛好"是個"癖"; 番婆覺得我說她的La Perla"癖", 其實只是個"愛好". See...
我的ㄠ功? 還好啦, 白馬非馬只不過是拾人牙慧罷了... 真正發功起來我會說白驢子也是馬!
順便問個問題: 你又不認識我, 你怎麼知道我是不是已經當了僑選立委了?
;-)
以下是引用pipeivan在2005-6-6 7:09:25的发言:
... 小弟跑來插花,只是覺得您用的比喻還差那麼一點點點點點點,就達到完美境界了...
哎~~~~我的小P斗五天前终于被GF砸了————
昨天又买个小P斗
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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