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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看到两篇短文,感悟颇多,转帖于此与诸君共赏(针砭时弊切勿对号入座)。到底是谁贱谁爱
前两天忽然在一个报亭瞥见“人贱人爱”,四个印在豪华杂志封面上的字在烈日骄阳下分外刺眼,赶紧趋近拜读,妖娆的封面女郎旁边还有一行小字:“贱是一种闪亮的美德”。ME吐!
“贱”这个被大众恶心被周星驰叫滥的字眼竟然如此堂而皇之地迎风招展,是杂志策划人没了选题贫困到丧心病狂的状态,还是写手四处树敌一一消灭,已经没了新的靶子?是这本杂志的编辑们渴望贱到沦丧自己,还是他们私自揣度下的对口读者喜欢贱胚子美女和帅哥?
无论哪种猜想似乎都不能令人满意,难道是我落伍了?凡事得先省自己,经过一番过滤,我也发现那四个让人恶心的字也并非是无本之木。且不说每天的肥皂剧里那一个个千躲万躲躲不开爱上有妇之夫的楚楚女孩,书摊上一个个用肉体写作的宝贝儿作家,单是给潘金莲翻案的电视剧就有好几部,她们有什么错?爱,就是甘心被奴役。被奴役了,那多贱呢!如此的逻辑推导下去,贱,是反道德的,是酷的,是叛逆的,是必须勇敢的,那才是真正的爱呀!什么互敬互爱自尊自信哪,什么独立的两棵树只有根紧握呀,都是如此的老套,没有爱情的味道!
再说了,CEO、MBA现在都成了骂人的话了,贱,怎么就不能演变成赞美爱情和忠贞的褒义词呢?
看来,人贱人爱是对现在的时尚爱情的一种理论升华和总结。
贱的历史是源远流长博大精深的,最早应该能追溯到狐狸精和白面书生吧?后来琼瑶小说里的男人贱不贱?他们在外面是不苟言笑的COOL人,在琼瑶的化身面前都立刻摇身一变,说出的话好酸软好甜腻,做的牺牲也好勇敢好彻底,他们面不改色地将豪言壮语痴言梦呓一古脑儿地跪送,女主角也坦坦地照单全收。这种贱的根源是什么?
有人分析,琼瑶的爱情曲曲折折是背叛多于收获,但她的妙笔却长袖善舞。写作不就是图一个痛快吗?将所有的青年才俊写到贱入骨髓,在她面前完全无钙,不正平衡了她伤痛的心吗?
那些电视剧里的美眉呢?爱上一个人,不求你的腾达不求你的财产,不求你单身不求你待见,只要在失意落魄酒醉贫贱的时候在我这睡一晚,我就都满足了,然后一直一个人等下去,在雨夜悄悄呼唤你的名字。终于有一天,我们都老了,你孑然一身,我也晚景凄凉,又在过去的咖啡馆相遇,而贱得掉渣的我每天这个时候都在这里等你,云云。
我分析,那些写电视剧的哥哥一直在被人抛弃,一直在怀才不遇。只有在这个时候,借着男主角的光,痛想一把被人纠缠的快乐,其实在释放自己贱得不行的梦想。
无耻是无耻人的墓志铭,贱是贱人的通行证,每个希望自己贱或者盼着别人对自己贱的人,都得有个表达渠道。猫有猫道狗有狗道,能编故事的人编故事,能演戏的人演戏,如果都不会,就只有在家里做白日梦,等待他贱的知音有大作出杂志、拍电影、写小说。
我想,总有一天,三贞九烈的潘金莲会把她对爱的感受传染给秦香莲的。我爱陈世美,所以他多薄情多狠心我都喜欢。我不仅不告他不骂他,而且他对我下手越狠就是越在乎我,他杀了我,才能完整地依偎我的灵魂。而我的疼痛,才能证实我刻骨铭心的爱恋。故事的结尾,应该是小秦为了爱人的秘密和幸福久长先杀包公灭口,然后托孤,再自刎而亡。
长久以来,人们对贱的人自刎而亡多半会奉送两个字:活该。但时代不同了,他们生的伟大,此时我们要赞美;他们死的壮烈,我们要寄予深刻的同情。而我其实真正同情的人是那些贱得失魂落魄满地找贱的人,他们心灵残缺需要慰藉而不得,只有描画涉及其他的贱姑娘贱小伙聊以自慰,真正的可怜人!
希望贱得求生不得,求死不敢的可怜人不包括那本豪华杂志的编辑,希望他们其实健康快乐,出此下策只是出于商业目的吸引我这样的无聊闲人的眼球,仅此而已。
你想做谁的野蛮女友
周末翻看几本时尚杂志,发现竟然都在不约而同地指导适龄青年“如何做个野蛮女友”。仿佛“野蛮”是件很时尚的事情,只要野蛮了,就会得到天下男人的追求和爱戴。真是“毁”人不倦呀!您要是没有韩国影星全智贤的那种长相,你野蛮?试试看,到底会不会因为任性醉酒喜怒无常而受到欢迎?
在我年轻的时候,时尚读物虽然没有现在多,但是各类恋爱婚姻指南也是不少的,甚至一些小说电视剧也充当了这种角色。比如说曾经很流行琼瑶阿姨早期塑造的那种乖乖女形象,一头披肩的长发,看上去清纯实际上极麻烦的类型。好容易把自己塑造得有点那种“庭院深深深几许”的小女子味道了,又开始流行三毛那种波希米亚式的风格。似乎是“忽如一夜春风来”,身边的女孩一个个都“橄榄树”起来,自己也连忙行动,有事没事弄出一副“不要问我从哪里来”的模样,盼望全世界的男人都像荷西爱三毛那样买我的账。没有想到,很快电视台的黄金时间就被一批强档娱乐明星霸占了,她们穿着时髦,说着半生不熟的港台普通话,动不动就一惊一乍。我记得当时特别喜欢看她们的报道,她们喜欢在各种场合标榜自己学习不好,尤其是数学,一般都是不及格,问到她们有什么爱好,她们就会说自己喜欢睡觉和吃冰淇淋。于是就误以为男人喜欢好吃懒做大惊小怪的女人。我这么晃荡了好多年,也不是没有男朋友,就是都不长久,像流行歌曲一样,流行一阵就过去了。
后来采访一个开饭馆的女人,问到她的成功秘诀,她说:其实开饭馆很像女人找对象,一定要有自己的当家菜,才能做成功。不能傻子过年看隔壁,人家川菜做得火,我们也做川菜;过两天粤菜火了,又赶着进生猛海鲜;再过一段时间,湘菜进京,又开始烧红烧肉。最后弄来弄去,就会失去自己的特色,没有特色就留不住人。女人找对象也是一个道理,你迁就男人的口味,到最后人家口味变了,你怎么办?
这个老板娘告诉我一个道理:如果你想取悦所有的人,那么最后你连一个人也取悦不了。所以最重要的是首先取悦自己,做一个自己喜欢做的人,这样即使全世界都抛弃了你,至少还有自己喜欢自己。女人有了这一点自信,就会有未来,就不用担心什么。
现在的我已经告别了“忧郁的青春年少的我”的阶段,但是没有想到我们的时尚读本还停留在我那“白衣飘飘的年代”。其实,我年轻的时候有一个误区,总以为“让全世界的男人喜欢”或者“让全世界大多数男人喜欢”是一件很光荣很有可能性的事情,而当时的青春读物和现在的几乎一样,她们做的事情就是鼓励你去做这样一种尝试,而且她们会特别饶舌地给你最殷切的指导。但是等年纪大一点以后,慢慢地就会明白,除非是娱乐中人公众人物,他们才需要人潮汹涌,因为这关系到他们的事业是否具备可持续性发展的前景。咱们何必要凑那个热闹?个人的婚姻爱情又不是像电影电视一样要演给别人看的,咱们需要那么辛苦地按照时尚杂志的指导包装自己吗?《我的野蛮女友》票房好,不一定表示按照她的脚本拷贝爱情,就可以获得幸福。
前两天,一个30岁左右的女朋友来找我,一身上下的“韩范儿”,说现在这样最有吸引力,我心想你还要吸引谁?活到一把岁数还要被时尚杂志摆布,不知道是时尚杂志的成功还是女人人生的失败?我特别想跟我的女朋友说:中国有句古话叫“情人眼里出西施”,如果彼此欣赏,你野蛮或者温顺又有什么要紧呢?在茫茫人海中,你不需要那么多人喜欢你,你只需要很少很少的人喜欢你就够了,这种事情讲究的是质量而不是数量。
[此贴子已经被作者于2002-8-17 1:06:48编辑过]
邦邦兄何故感悟良多?
[此贴子已经被翠儿于2002-8-22 10:26:27编辑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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