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月 发表于 2004-3-31 19:10:41

3月31日,阴.广元路被抄.

3月31日,阴。
   下午在复兴中路开会,想起好久没去广元路了,于是散会后想去转转,添些通条、965或者别的什么。
   16:30,刚从天平路拐到广元路口,便见广元路的交通堵塞,一辆警车停在北边,旁边当然是不能少的一群看客。我以为是出车祸了。近了,才看清是店家被抄,警车后还跟着辆工商所的面包车,一行人正在往面包车上一箱一箱地装香烟。门口的摊子早没了,两家店主也不知道在哪。
   看来,那据闻万元的烟斗也不会走运,估计一起被查抄。不过我想老板一定不会告诉工商它值万金吧。不知道以前被抄是怎样的,这次居然连警察也参与了,也许老板钱能通神,罚点款也就过去了。但是常去广元路的朋友们,近期却是少了一个去处。

小貓二三隻 发表于 2004-3-31 21:07:57

我不了解,煙草、煙斗又不是毒品也不是假貨,為何會被抄???

blackat 发表于 2004-3-31 21:31:40

虽然既不是假货也非毒品,但烟草是国家明令专营的产品,斗草、斗恐怕也都不会缴纳过关税,应该都属走私物品,公安、工商联合执法罚没他们的货有法律上的依据,广元路的两家小铺子碰上也不是一回两回了。不知道两家的损失有多惨重,希望不会把损失转嫁到我们这些买家头上。哀悼ing!

szf 发表于 2004-3-31 21:40:11

我赞成blackat兄的说法。

fncfan 发表于 2004-4-1 13:02:30

会不会是4月1日新闻?

不会吧?会不会是4月1日新闻?

如是真的就太惨了。哀悼~...

lilian_qian 发表于 2004-4-1 23:20:49

没错,定期被查抄,一般规律是查了一次,放他们赚一段时间的钱,再查.
童年的时候听过一个故事:蚂蚁喂养蚜虫来吃他们分泌出的糖份,与此类似.......
而且据老板说,公安很精明的,他放在桌面上的烂斗不看的,打他小白点的注意呢

sheng 发表于 2004-4-2 01:13:38

呵呵,一收一放,很专业的吗。

是否罚点款就了事呢?不然的话,老板可要''重伤''哦,斗友也没好处呀。

虫二侠 发表于 2004-4-2 12:13:43

其实那里是草为主,斗为辅的。草是冲击的主要对象。
打击也是由于他们没有烟草销售许可,否则是不会冲的,
问题是有了许可,只能在烟草公司进货,利就小了。
关键还是个利益的问题。还是在体制上:)
走私的问题是次要的,他们只是销售走私货,没有走私。

烟斗老头 发表于 2004-4-4 01:31:21

不会很严重的,罚点商家能承受的款就完事了,杀鸡取卵的事"他们"才不会傻得去这样干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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孤独的守望者 发表于 2004-4-5 09:28:56

我昨天去逛了回没见到有冲过摊的痕迹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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