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eslieNg 发表于 2002-6-5 21:48:52

论坛秩序问题

最近发现论坛秩序似乎向不好的方面发展:


* 广告帖子在技术板块不时可见。须知我们【烟斗村】的定位是永久非营利性组织,为大家提供一个讨论提高的净土,不应该受到广告的滋扰。一般惯例是:商家广告在非盈利性技术论坛是绝对禁止的(除非商家为组织提供赞助支持,组织则可适当、谨慎地为其投放少量广告以作回报),因为这样会分薄本来就很不足够的网络空间、带宽资源。

* 极个别用户会用侮辱性字眼表达他们的观点。

* 灌水帖子不时可见(不过好像有所收敛了)
……

在此,为了能够为广大村民提供更好的技术讨论与休闲交友环境,提高网站讨论发言质量和整体品位,兹决定:

将收紧论坛管理力度,尤其坚决打击在非广告区乱发广告帖,使用侮辱性字眼等行为;对多次删帖警告仍无动于衷的极个别用户,将采取屏蔽发言,锁定帐户,以至封杀IP等不得已措施,以保证论坛质量。

希望大家提出自己的看法和建议,使【烟斗村】能更好为大家服务,谢谢!

将参考大家的意见,不日出台【烟斗村基本法】。

老邦邦 发表于 2002-6-5 22:32:53

支持,全力支持·!并望诸位乡亲(当然包括我)自觉。

julien 发表于 2002-6-6 01:19:23

村长给予黄牌警告,我等须小心行事。

countypipe 发表于 2002-8-9 12:09:57

热烈欢迎本村基本法的出台

“没有规矩,不成方圆”,基本法的出台标志着本村将率先从“人治”走向“法治”。
我提点建议:第一,规章制度谁来起草,谁来批准,是村委决定还是公投,公投的投票权如何界定?第二,违反规则的处罚要量化,“将采取屏蔽发言,锁定帐户,以至封杀IP等不得已措施”弹性太大,难以把握。第三,处罚的申诉机制,打官司还有辩护律师、一审二审呢,对吧?村里常见的是非广告区的广告(其实移到广告区不就行了?),灌水(非技术区灌水不算吧?)侮辱性字眼(应该是被侮辱方提出“起诉”吧?或者在什么情况下可以提出公诉?)希望相关条例早点出台,不完善的地方以后可以修改嘛。
我被删的贴最多了,所以特别关注这个话题,哈哈!

lily 发表于 2002-8-9 13:43:52

开一个斗林大会,以斗会友,谁的斗最好,对斗的知识最多,为斗林盟主,决定一切。现在推荐斗林盟主。。。。

getrighto 发表于 2002-8-9 14:11:03

谁都可以当,可谁也当不了!标准不妥当,也不是众斗友追求的目标。

big_cob 发表于 2002-8-9 17:49:50

也没什么不可----将各位老客的心肝宝贝的靓照一起帖出来!!大家指手画脚一番!!至少也可比较一下下各地老客的地区性差异(流行斗型啦,风格啦,贫富差异啦)

老邦邦 发表于 2002-8-9 19:09:42

斗林大会不甚现实,改组村委会似有必要。建议:STEIN先生(斗龄15年)担任“使用与维护”的版主,不知诸位以为如何。







[此贴子已经被作者于2002-8-9 19:09:42编辑过]

getrighto 发表于 2002-8-10 03:59:50

改组也好,增选也行。我想说的就是现任的所有斑竹必须彻底改变工作作风,多抽时间出来和大家见面,交流,不要高高在上,象神一样。好象追溯几个月的帖子也只见村长气喘吁吁,辛苦操劳。这几天,也就见翠儿。其实不担事的斑竹完全可以下一帖,讲明不出面的理由。如果是村民鲁蛮,不通理,多有得罪,说明了,也可以给不争气那部分村民一痛改前非的机会呀!要不是今天有另立中央的言论出现,我个人觉得也不用我动口说出上面一番话的。所有人必须明白的是现今世界愚民政策早已过时!有话说过头的请斧正。

getrighto 发表于 2002-8-10 12:47:35

对老邦邦的动议,我先举手赞同(双手)。
至于斗龄用括号打出来,我持不同意见。我们不会推举象那位将DUNHILL烟斗标志当成红点褪色的那位老先生,他的斗龄应该不短吧?
让我举手的原因是我对STEIN先生见识的欣赏。之广、之阔、之深、很少有与之匹敌的。你看他的信息库,整一个奔腾4+,随取随有:要图?这!要介绍?这!要历史?这!要小钮?。。。。嗒嗒嗒(硬盘工作声)。。。。。“找不到与之匹配的资料!”。看他的帖是种享受,文笔流畅,活色生香。可以正经得象个老学者,也可诙谐得象个顽童,长短随意,老少皆宜。主持这样的栏目在他应是绰绰有余,问题是STEIN先生能否屈尊受累,带领大伙跑一段?还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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