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川
发表于 2014-2-10 07:10:41
仁者见仁,智者见智。我是老烟枪、新斗客,我抽烟斗也是为过烟瘾,赞成楼主所说人玩斗的观点,但楼主所说石楠也好,海泡石也罢,关键在于斗的价位,有钱的花几万进个斗不叫事,老百姓几百块的斗玩的也很好,烧穿遍烧穿了换一个便是了,你若丢了、摔了又怎地?这也是斗和斗主的缘分尽了。(若真的烧穿了,那是对斗主肺部触目惊心的警告。)
至于品尝烟草,我还是觉得诸位前辈说的是对的。对于我这种口口入肺的人来说,偶尔试一下不入肺,也能浅浅的体验到烟雾在口、鼻腔中滑动的绕梁余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