阶段性结论:争,是对的。放大:争自己的权利就是争群体的权利,争个人的自由就是争国家的自由。
[ 本帖最后由 samuel_tu 于 2011-5-19 22:53 编辑 ] 原帖由 samuel_tu 于 2011-5-19 22:48 发表 http://bbs.pipevillage.org/images/common/back.gif
斗店已经联系快递公司了,他们也感到奇怪为什么货单上会有“样品”字眼,承诺将弄清楚这件事。
阶段性结论:争,是对的。放大:争自己的权利就是争群体的权利,争个人的自由就是争国家的自由。
呃...最后一句不太认同...在天朝那就是国家的敌人。
回复 20# samuel_tu 的帖子
samuel_tu兄好眼力,俺是70后的。Former的功力还是有的,斗还是好抽的。
Eltang的天赋更是蛮高的,部分(也只是部分,个人觉得只是小部分)斗上的黄金染色还是很出彩的。
俺上面的回帖是论事论人不论斗,呵呵。
又及,税这事得争
俺是没被收过那么高税率的税
[ 本帖最后由 mouse_c 于 2011-5-20 09:15 编辑 ]
回复 28# samuel_tu 的帖子
老兄63的?失敬!失敬!:lol :lol :lol :handshake :handshake :handshake 原帖由 须刨MAN 于 2011-5-20 00:49 发表 http://bbs.pipevillage.org/images/common/back.gif呃...最后一句不太认同...在天朝那就是国家的敌人。
须刨MAN兄,未来的,嗯,未来的。 原帖由 mouse_c 于 2011-5-20 09:11 发表 http://bbs.pipevillage.org/images/common/back.gif
samuel_tu兄好眼力,俺是70后的。
Former的功力还是有的,斗还是好抽的。
Eltang的天赋更是蛮高的,部分(也只是部分,个人觉得只是小部分)斗上的黄金染色还是很出彩的。
俺上面的回帖是论事论人不论斗,呵呵。 ...
鼠兄,您对大师(?)高标准严要求俺非常同意嘿嘿。 原帖由 huayun1966 于 2011-5-20 09:58 发表 http://bbs.pipevillage.org/images/common/back.gif
老兄63的?失敬!失敬!:lol :lol :lol :handshake :handshake :handshake
:handshake :handshake :handshake幸会幸会, 你我都是80年代的—————————————年轻人 原帖由 jy6108 于 2011-5-19 10:48 发表 http://bbs.pipevillage.org/images/common/back.gif
借楼主宝地一问:如果让国外的朋友代为寄回,包装只写“礼品”,是不是就不会有被征税的危险了(无论选择哪家快递公司)?
兄弟,难说,虽然我曾顺利地收到过一支“礼品”。 增值税理论上是商家付,消费税理论上是消费者付。 联邦快递接受了海关培训,只要是网购(不管是不是个人使用)均认为是商业行为,均征收
关税和增值税。
楼主是网购吧?不是朋友赠送吧?那就行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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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海关总署公告2010年第43号(关于调整进出境个人邮递物品管理措施有关事宜)的规定第四条:
邮运进出口的商业性邮件,应按照货物规定办理通关手续。
因此,所有的网购物品将按照贸易类货物以公司物品的形式进行清关。
具体可参阅http://www.customs.gov.cn/publish/portal0/tab399/info231089.htm
当然,你可以援引【邮包内仅有一件物品且不可分割的,虽超出规定限值,经海关审核确属个人自用的,可以按照个人物品规定办理通关手续。】进行抗辩,那就麻烦你亲自到海关走一趟罗。